第一九九章 想群殴我 (第3/3页)
是怕自己能瞬移逃走吗?想法果然周全。
还好,刚才自己的分身已经出去了。
为的是一名胸口上一个大‘s’的内裤外穿的变态,年纪在四十岁左右,乖乖的不得了,连大名鼎鼎的人克拉克也出现了,不过,这是第几代呢?他不是喜欢独来独往吗?怎么领着一大帮人来群殴自己了?
不过,人越多,我就越喜欢!
你们死的越多,我吃的也就越饱!
先,为了清清耳朵,减少噪音污染,原随云的四根手指猛地一弯,想要把那几个行驶的家伙们的头给干掉,可是,一道幽蓝的气劲凭空出现,割断了原随云的傀儡丝。
“哎呀!”那男子只是断了条胳膊,但是他还是忍住痛捡起胳膊快的闪开这里,然后对着人群大喊:“一万,快点!”
什么意思?原随云有点奇怪。唔,原来是这样,从人群里快窜出一个白胖白胖的家伙,他不知从哪里摸出一个小指头粗的针筒熟练的插在自己胳膊上,抽出大概十毫升的血液,然后大咧咧的说道:“童叟无欺,这可够用的了,我还有售后服务,直接帮你接好。”
说完后,也没磨蹭,将血液喷在男子的伤口处,鲜红的血液马上渗进断裂的伤口处,最后竟然很快的就将断肢连接起来。
能力二:细胞模拟术,可以把自己的细胞模拟成他人的细胞,用于治疗作用吗?很实用的能力,在梦魇空间里很有钱途。很好,这个能力和我本身的能力似乎不生冲突,我要了!
但是现在有点小麻烦,原随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丝线缠住了了,真是风水轮流转,自己刚才固定住了别人,而现在却有别人固定住了自己,是和自己一样的傀儡丝吗?但是为什么现不了呢?
也许是时间的能力!原随云贪婪的舔了舔性感的小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