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曹安民那该死的温柔(下) (第3/3页)
就将这一条宽宽的大河,全染成了红色!
就在这时候,长期以来在战场上养成的直觉救了张绣一命,他心中一冷,下意识地低头,一柄投枪贴着他的头皮飞了过去,仅仅带走了几缕头发。就是这几缕头发也让张绣后怕不已。好家伙。这差点没命啊。他略微定了定神,向前看去。就见十几个穿着黑色衣服的士兵居然突破重围,杀了进来。领头的是一个头发卷曲的外族汉子。手里使地是一柄塞外胡人常用的短矛。
张绣大怒,“亲卫们。给老子把这个胡人给灭了!”
他地亲卫队长低声问道:“主公,那死胖子呢?”
“先不用管他,跑不了,等把这个胡狗子宰了再说!”张绣咬牙切齿地说道:“老子这辈子就没受过这等屈辱,居然让个胡狗子把头发给削了!给我生擒了他,我要让他和曹安民一个待遇!”
“是,主公。兄弟们,跟我杀,杀了这个胡狗子!”
史比烈突然感到压力骤升,张绣那些亲卫可不是饭桶,都是西凉军中的精锐士卒,都是在边境和外族作战中的厮杀汉出身,给他的压力自然要比普通士卒要强悍许多。不过这正是他地目的,只要把敌人都吸引过来,那个主人的好朋友就可以从重重包围中安然突围。
史比烈是一个奴隶,是去卑的奴隶。当时胡族入侵,去卑前去支援汉军,史比烈也参加了战斗,连杀数十人。去卑大喜,赏给他家里十只羊。后来曹铄知道了此时,专门延请了去卑,花了百金将他全家买了过来,并慷慨地赦免他们全家为自由人。史比烈别的没有,只有一身气力和这一条命,从此这些属于曹铄了。
史比烈再次踹倒一人,将短矛插进了他的胸膛,可是那矛杆已经受不了如此多的撞击,就此崩断。他左脚一踢地上掉落的长矛,还没来及捡起,身侧就被人扎进了一枪。他一皱眉头,勉强站好,左手抓住那长枪,右手已经抓起那地上地长矛,就顺手捅了过去。捅完之后,他也不回头,自己地手下肯定已经全军覆没,要不然不让人伤到自己的侧面。
这个时候,他已经被张绣地十几个亲卫包围住了,张绣就站在边上,大声说道:“胡狗子,老子虽然讨厌你,可是看你也是条汉子,放下兵器投降吧,老子饶你一命!”
史比烈不屑地笑了笑,长矛向外一荡,荡开了几个亲卫的长枪,顺势一捅,又解决了一个。他生硬地说道:“我,够本了,再杀的,全是赚地!”
张绣将手往下重重一落,亲卫们蜂拥上前,转瞬间史比烈就又中了三枪,可是他又杀了一个!剧烈的疼痛让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但是,那长矛仍然被他紧紧地抓在手里!
张绣知道这个人伤的太重了,已经根本不可能再活下来。他敬佩地看了这汉子一眼,大声说道:“好汉子,留给名吧!”
史比烈大吼一声:“我,黑衣卫的,你们就别留下一个活的!”他一挺长矛,向前又扎死了一个,可是十几杆长枪也扎进了他的身体。就在这个时候,远处传来了雷鸣般的马蹄声,一个令张绣熟悉的声音在高声喊着:“黑衣卫,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