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八面埋伏 (第2/3页)
,动机论也就是‘法律不外乎人情’里的‘人情’。这作为历史悠远的对错行为衡量办法,是深深得到了所有阶层人民认可的,在本质上比法律更加合乎情理,是对法律条文的有力补充。
但是实际操作困难太大,人心隔肚皮,现有的任何方法都无法证实人犯罪时的动机,所以只能以造成的损失来衡量,而不太去考虑其他的因素。现在反倒是西方国家在这方面发展的比较好,就是陪审团制度,当证据有疑问的情况下,陪审团成员将通过综合考虑来判断是不慎犯罪还是故意犯罪,两者间的处罚是相差很大的,这就是遵循了动机论的原则。
杨易信奉的也是动机论原则,不管是普通人的时候还是现在的地行仙身份,所以,他判断相关人员对自己父母的死亡该付多少责任的时候就是以动机论原则来判断。至于法律条文不能与之相符的问题倒是不难解决,他从谈家带来这么多人就是要根据杨易作出的判断来搜集相应刑责的证据来做审判,至于罪名是什么反而不重要。对能否找到足够的罪证杨易也是丝毫不担心的,如果该县长为人是真的一干二净,那也不会为再任一届而如此拼命了,显然是舍不得这多一任期的好处。所以杨易带来的地下势力联系人的任务就是借助本土势力的帮忙,找出该县长可能下手谋利的地方,并通过谈家在此地当过官的成员从官员层面上来确认,然后再通过检察组根据举报立案来寻找和提供相应的证据,并让律师来判断该县长应为此付多少的法律责任,是否到了死刑或是无期。如果没到,那么再深入挖掘线索,寻找其他的证据来补充,湿毛巾绞一绞总是有水的,一直绞到杨易达成目的为止。
当然,相关的责任人不只是这一个,至少还有提议擅自拆墙的县长亲信,拍马屁的拆迁公司负责人,都属于本身有仗势欺人想法的主要罪人,也都按照县长的套路去处理。比较说来最无辜的就是现场施工人员,至少他们本身没有什么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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