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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汉朝石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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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汉朝石碑 (第3/3页)

:“找死,你!”

    雷颂贤却一直闭着眼睛聆听,此刻终于张开眼皮,精光四射,说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一种奇怪的理论?关于人的进化理论!”

    “什么理论?你是指哪方面的进化?”萝卜丝问道。

    “人类进化的度!”雷颂贤扶着眼镜,眼光转向遥远的星空,似乎带着俯视一切的口气说道,“狼从猫科分立出来,大概用了一千万年,恐龙从两栖类分立出来,大概用了一亿年,动物从植物分立出来,大概用了四十亿年。而人,从最古老的南方古猿算起,满打满算,也不过三百万年。三百万年,在进化史上动辄以千万、亿年为单位的尺度上,实在是太短了,度快的叫人不敢相信。而且及时人类,在进化上也有许多疑点,譬如从南方古猿进化到使用石器的原人,大概用了两百万年,从猿人到智人大概用了一百多万年,从原始人到使用铜器的人类,只用了一万年,从铁器再到铜器用了四千年,从铁器到蒸汽时代用了两千年,从蒸汽时代到电气时代用了三百年,而电气时代到核子时代,竟然只用了五十多年!也就是说,人类的进化展度是越来越快!”

    我说道:“这并不稀奇,因为人类的知识会传递,一代代的知识积累下来,后来的人自然度越来越快了!”

    雷颂贤说道:“在进入智人时代之后,确实可以用完整的语言传递知识,而进入文字时代后,又可以用文字传递知识。但是之前呢?南方古猿到猿人之间这个阶段,人类的语言功能并不完善,只能简单的表达饿之类的,现在的狗和猩猩也能做到,为什么他们没有展成为智慧生物呢?”

    我转念一想,这确实非常奇怪,总体来说,人类的进化度呈现一条递减函数的线条,进化间隔是越来越短,这是为什么呢?我好奇地提问:“为什么?”

    雷颂贤又扶了扶眼镜,阴沉沉地看着我们:“难道你们没有觉吗?虽然同类相食在动物世界非常普遍的现象,但是,只有人类是吃同类的脑子的!”

    我猛然一怔,细想一下,因为脑部有坚固的颅骨保护,很少有动物会去吃脑子的,特别是在高等哺乳动物身上。人类的远亲猩猩等,他们有时候也捕杀同类,但是从未有过吃脑子的行为。我心中模模糊糊形成了一个概念,却说不出口,只能盯着雷颂贤,问道:“你说,究竟是为了什么!”

    雷颂贤冷笑道:“所以有人提出这样一个匪夷所思的看法,古猿吃掉同类的脑子并非是为了饥饿,而是为了得到死亡同类的宝贵经验和知识!”

    我不禁摇头说道:“胡说八道,脑子都是蛋白质,一到了胃部,就被胃酸破坏,如何得到记忆呢?”

    雷颂贤说道:“当然了,现在的人类可以用语言和文字传递知识经验,这个功能自然消失。但是在远古时期,在语言尚不达的情况下,古猿通过残食同类的脑子得到记忆,相当于增加了一个人的智慧,假若这样一代代传递下来,长久之后效果便非常明显。数百万年来,人类的基本外表没有多大改变,智力却不知道提高了多少倍。所以,这才是古猿吃人的真相!”

    我疑问道:“莫非你在怀疑,阿修罗国的魔女们吃人也是为了这样?”

    雷颂贤点点头说道:“正是!或许因为某些原因,她们回复了祖先的本能,便开始大规模吃人!”

    我把手指按在脑门上,这是我思考的习惯,大概过了一只烟的功夫,我放下手指对雷颂贤说道:“我想,你错了!”

    “我错了?”雷颂贤面部肌肉微微抖动,眼镜都几乎掉了下来,慌忙扶正,颇是恼怒地质问我,“我错了,错在哪里,你给我说说看!”

    这个古人食人理论是他独家创造,因此颇为自负,此刻叫我指责,不免很懊恼。

    我笑笑:“为什么阿修罗国的女人要恢复吃人的习惯,结论你错了。就如做一道数学题目,你的过程是思路非常正确,但在结论上,犯了一个不该犯的错误!”

    雷颂贤疑问道:“什么错误?”

    林白水出来说道:“好了,不要打哑谜,你以为这般很酷啊!在我看来,都是水话连篇,老老实实把答案交出来,这才是王道!”

    我说道:“其实很简单。根据你的理论,古人吃人,是为了得到同类的知识和经验。假如亚马逊女战士迁徙的目的是为了得到古文明,而且她们已经得到了,但是问题产生了!既然号称古文明,那么显然科学技术比现在还不知道达多少倍。而他们存下的只是遗迹,显然古文明的创造者都已经灭绝了。亚马逊女战士当时尚且处于母系氏族社会,没有文字,即使得到了古文明的遗迹,他们是如何理解并操作这些科技呢?没有文字说明,没有他人教习,我想,最简单的方式,莫过于吃掉古文明创造者的遗存尸体的脑子,得到他们遗下的记忆!”

    我得出这个最后的结论,阴森森地盯着众人,雷颂贤恍然大悟,口中喃喃自语:“我得到了方法,却没有得到最后的结果,可笑可笑啊!不过,”他转身对我诚恳地说道,“还是很感谢朱先生给我的提示。我们继续合作,明天就塞人石像那里!”

    林白水忽然说道:“等等,我想起了什么事情,再让我想想。啊,我记起来了,你们有谁记得,一九八八年在塔克拉玛干沙漠现的吐火罗文石版,上面记述了一个可怕的故事!”

    “我知道。”萝卜丝说道,“《国家地理杂志》为此还专门制作了一期传记,以纪念这个伟大的现。上面记载的历史,说是很久以前,虽然没有具体的时间记载,但是根据考证,推断是在公元前一千年左右,也就是三千年前。传说西域有一个古老的食人魔国,她们的领都是女人。她们残害了西域无数年,直到来自东方的伟大国王,带领他的勇士们,前来攻击魔国。但是初战惨败,他只好向西奔驰数万里,与西方一个大部落的女皇合作,这才攻陷了魔国,消灭了魔女们。而这个国王,人们通常认为他就是周穆王!而那个部落,也有人认为是亚马逊的女人国!”

    我顿时哑然,说道:“既然亚马逊的女人是解放者,怎么变成食人的魔女呢?”

    “或许因为时间过久,结果混淆了。”

    林白水沉静地思考片刻,说道:“其实我们都想错了,仔细整理一下,真正的历史其实是这样的!”

    她捡起一张纸和笔,画起图表来,这样的表述比口头解释清晰多了。

    远古时代:西域被魔女占领,统治整个地域。

    三千年前:周穆王西游,与魔国生战争,最终惨败,因此不得不寻求盟友的帮助。他向西到黑海一带,与亚马逊部落回合。不知道出于什么缘故,亚马逊部落与魔国势不两立,同意出兵。由于部落人口众多,批女战士与周穆王一同回到西域,击败魔国。但是魔国女王誓将在一千年后回来,同时整个亚马逊部落也开始迁徙。

    汉元帝时代:第一个一千年已经过去了,魔国再次复苏,也就是阿修罗魔国。但汉朝已经在西域建立了强大的统治,很快被陈汤率领的军队击败,魔国再次覆灭。亚马逊部落根据历史记载,已经迁徙到了如今印度东南一带。

    西辽帝国时代:第二个一千年过去了,魔国再次蠢动。此刻西域没有强大的统治集团,魔国也改变策略,勾结西辽贵族,统治西域地区。或许野蛮的蜜人风俗,就是他们明出来的。这个帝国稳定地统治了九十多年,直到被蒙古人摧毁。”

    林白水抬起头,对我们说道:“现在,可以说是第三个一千年到来了!”

    我哈哈大笑,说道:“不会那么巧吧,居然让我们碰到。不过这个魔国现在有的话,很快就完蛋,都是年代了啊!”

    萝卜丝微笑说道:“只是推测而已,不过我倒是有一点疑惑,那些奇怪的生物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耸耸肩说道:“地球大得很,鬼知道还有什么我们没有见过。”

    林白水扶着眼睛,目光移向石碑脚下,疑问道:“等等,这里还有什么?”

    原来在石碑底下,居然还藏着文字,因为方才叫沙子遮住了,我们一时看不到。林白水撩起袖子拨开沙子,解读上面的篆文。

    “我们大汉的军队和西域诸国的盟军,战胜了可怕的魔国。为了防止魔国的再度兴起,我们夺走了魔国赖以生存的魔晶。封存于此地。永远不要再唤醒可怕的魔国!”

    林白水回转头看了大家一眼,说道:“大家有没有看到什么奇怪的东西吗?”

    大家都摇摇头,所有文物都已经仔仔细细地搜索过一遍了,根本没有什么奇怪的东西。

    我对萝卜丝说道:“你人不认为,刚才那些人形怪物,其实就是魔国的魔女们,经过了一千年,她们再次复活,前来此次强多魔晶!但是恰巧就遇到了我们。”

    萝卜丝说道:“极有可能,但是魔晶去哪里呢?”

    魔晶已经离奇失踪了,或许这也是一件好事,一想到那些可怕的人形魔物,我就瑟瑟打了一个寒颤。

    我环视一下,今夜折腾地实在够呛了,先是大战东突恐怖分子,再是血战沙漠异魔,大家都累得受不了,我抬起手腕看看手表,现在是北京时间凌晨一点,因时差的关系,再过六七个小时左右就会升起太阳,我点头说道:“好,今夜大家都好好休息一下,我们明日早上出。估计大概走个一天左右就可以到达魔鬼城。”

    众人纷纷散去,原本在清理汉碑的工作人员也停了下来,钻进帐篷休息,林白水过来问道:“恒淮,你呢?”

    我苦笑一下,这就是作为领队的苦楚啊!在别人都可以睡觉的时候,还得守夜,防止意外情况生,无奈地朝林白水摇摇头。她知道我的辛苦,便不再多说废话,过去亲了一下我的嘴唇,只说注意身体,便离去陪那个奇怪的少女去了。

    我把萝卜丝的步枪要来,躲在灌木丛中隐蔽放哨,路遇本.拉丹的时候,那个倒霉的家伙还是趴在沙漠上,裤子扒下,光溜溜的屁股一直贴着地面,模样甚是有趣。其实沙漠昼夜温差相差极大,夜里接近零度,本.拉丹冻的受不了了,一见到我就急忙大叫:“看在同是安拉信徒兄弟的份上,你帮我把裤子穿上吧!”

    我心中好奇,用枪头戳戳本.拉丹的屁股,问道:“喂,我什么时候成了你的兄弟?我可不是回民,也不是回教徒!”

    本.拉丹叫道:“穆罕默德说过,天下的人都是一家人,不论你是异教徒还是信仰安拉的人。假若你把我放开,我就带你去看一样好东西!”

    “嗯,你还藏着好东西,小子,什么玩意?”

    本.拉丹狡黠地挤挤那双牛眼,笑道:“你将我放开,我便带你去看!”

    我心中暗自思忖,老子步枪在手,估计那个本.拉丹也搞不出花样,当下就掏出匕,把本.拉丹绑着的绳子割断。后者一得到解放,赶忙拎起裤子,系上腰带,然后摸摸一直被捆着的手腕,站了起来。

    我顿时目瞪口呆,本来这个大胡子蹲在地上还没有什么感觉,但是一站起来,我觉这人的个子极高,几乎有一米九,光站在我面前就如一座大山一样的人物,好在身材偏单薄了一点,我估计即使没有步枪,肉搏可以在二十秒内搞定。

    我用枪一戳本.拉丹的屁股,他个子太高了,我端着的步枪正好对着他屁股,不戳白不戳。

    本.拉丹不满地瞪着我,这天他的屁股受到虐待最多,虽是如此,我也没有见到他暴走,而是向前走了几步,翻开了草皮,来到刚才藏匿枪支弹药的地方,先跳了下去。我唯恐其取到武器翻脸,赶忙跟进去,若是稍微有异动,直接一枪毙命算了!

    本.拉丹走在前面,我掏出一只打火机,扔给他点燃照明。这家伙倒是也老实,并没有去弹药箱那边动手动脚,而是径自来到坎儿井的积水坑,撩起袖子摸索,片刻从水里捞出一块用油纸包裹的物件,约莫有一只袖珍手电筒那么大,看拿在本.拉丹的手里,必须用两只手,份量极重。

    “放下,打开!”

    我用枪指指,命令道。

    本.拉丹小心翼翼地把物件放在地上,一层层撕开油纸,露出一个晶莹剔透的多面体,在打火机微弱的光芒下,不住向四周散着紫色的虹彩,犹如一个妖异的美女,朝男人们娇笑――一瞬间,我产生了这种错觉,似乎就看到一个小毒妇伴在身边,巧笑倩兮,极为蛊惑人心。我不由得呼吸加快,倏然瑟瑟打了个寒颤,慌忙合上眼睛又张开,眼前的幻觉都消失了,这是什么东西,竟然有蛊惑人心的邪恶能力?

    我指着本.拉丹冷冷问道:“这是什么?”

    本.拉丹入迷地盯着紫色水晶体,嘴巴扭成一边,非笑似笑,眼神中显示一种迷茫的色彩,似乎在呻吟一般,许久挤出一段语言:“我也不知道,这是我们在这里挖掘地洞埋藏枪支的时候,无意中现的东西,因为估计很值钱,可以用作我们对圣战资金来源的交换物,所以又藏了起来!”

    我又瞟了一眼,只觉得那紫色水晶非常可爱,顿时头昏目眩,猛然惊觉,大凡会光的自然界矿物,多半含有反射性物质,当下把持心思,喝道:“把它包起来!”

    本.拉丹唯唯诺诺,我用枪一戳他屁股,才勉强用油纸把水晶体包裹起来。这个东西不知道是什么玩意,这般蛊惑人心,看一眼就不得了。好在似乎只是依靠光线传播,只要包裹住就可以抵挡。我心头狂跳,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魔晶,居然得来全不费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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