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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不愉快的午餐 (第1/3页)
“永成,门口的那辆车子,你看到了吗?!怎么样啊?!”
吴永成满腹的疑问,在一进到文家的上房的时候,就释然而解了。
因为文丽的二哥文涛,正满脸春风地和他打招呼呢:那神情分明就是在向自己炫耀那辆崭新的丰田。
“呵呵,不错,二哥,那是你新买的车?!”
吴永成笑着冲文涛点了点头,心里却在纳闷:记得自己曾经也建议过文涛搞个驾驶证,买一辆桑塔纳轿车,这样也就不用他有事的时候,自己老给他当“车夫”。
不过,当时,对于吴永成的这个提议,文涛却以没有时间,而婉拒了。
在当时,吴永成还以为文涛是不想大手大脚开支呢!现在看来他这位妻哥消费的水平,远远在他之上呀!
文涛走到吴永成旁边,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到:“永成,你的那辆车,也该换一换了。要不然,人家一看到那辆车子,就知道你是小地方来的。现在北京有身份的人,谁不是开进口车呀!”
“呵呵,就我的这层次,能开个桑塔纳,那也就行了。”吴永成虽然对文涛的这个说法,心里有点不太高兴,但脸上却没有露出一点的异样来。
就在文涛向吴永成炫耀自己车的时候,那边文丽的二嫂亲热地把文丽招呼过去手,夸耀着无名指上一枚金光闪闪的戒指。
文丽抓着二嫂的手指,欣赏着那枚戒指:“啊呀,二嫂,这个戒指挺大的嘛!是我二哥最近给你买的吧!多少克呀?!”
二嫂得意洋洋地说道:“十五克哪!本来我只是和你二哥说想要一个小一点的,可他非给了买了这么重的,一克九十多块钱哪!这可是我半年的工资。要搁在以前的话,我才舍不得买这么贵重地哪!你看。你二哥还给我买了一条四十克地金项链。”
说着。也不顾吴永成就在旁边,从厚厚的毛衣领子里面。扯出来一条粗链子来。
文丽抓在手里。细细掂了掂:“二嫂,这份量也不轻哪,你整天挂在脖子上,不觉得累嘛?!”
二嫂不以为然地说道:“刚开始地时候,是有点不习惯。可时间长了,也就不觉得了。对了,丽丽,永成也赚了不少地钱哪。你怎么不让他也给你买戒指和项链呀?!现在,北京可时兴这种金饰了。”
文丽淡淡地笑了笑:“他倒是也跟我提起过,我不喜欢这种金啊、银的。戴着到了学校里影响也不太好。”
二嫂可不同意文丽的这种说法了:“傻丫头,哪有什么影响不好的呀!这是咱们自家花钱买的,又不是靠什么不正当手段得来的。我告诉你吧,我带着戒指和项链,到了学校上课,也没有人说什么呀。
啊呀,丽丽。你是不知道我们学校的老师们,看见我的戒指和项链时,她们脸上地那个表情呀,都是一脸的羡慕和嫉妒。可我不怕。她们有本事的话,也可以买比这更重的呀!”
吴永成一旁听到文丽二嫂的话,不禁汗颜不已:你脖子上挂的那条链子,就够重的了!如果比你的这条链子还重的话,那就不是什么饰之类地装饰物了。压根就成了一条拴狗的链子了嘛!
不过。吴永成看了看二嫂手上戒指戴的位置,倒是默默地点了点头:她和文涛不愧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还知道这戒指怎么个戴法,没有像别的暴户那样大出洋相。
吴永成知道,这戒指自古以来具有强烈的象征意义,因此它的戴法很有讲究。
按照我国的习惯,订婚戒一般戴在左手地中指,结婚戒指戴在左手地无名指;若是未婚姑娘。应戴在右手的中指或无名指,否则,就会令许多追求者望而却步了。
而吴永成见过不少地暴户们,为了显示自己的财富,有的人居然十个手指头,都戴满了金戒指,脖子上则是一条足以与拴狗链子一般粗细的金链子,让人一看见就觉得粗俗不堪。
就在吴永成对那些暴户们腹诽不已的时候,那边二嫂还在和文丽喋喋不休呢:“丽丽,你是不知道啊,你二哥刚买了那辆车,就跑到我们学校接我下班,当同事们知道那是咱家自己买的车时,不少人的眼珠子都快要掉到地上了。嘻嘻嘻,真有意思。
丽丽,你知道吗?!过了几天,我们学校就有几个年轻老师,都向学校的领导们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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