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一九七九年那是一个春天 (第2/3页)
了。“四人帮”余党下台后形成的政治真空,迅被务实的老将们填补上来了。看来党中央的纠错平反工作已近尾声。
大会还提出,国民经济要进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这一个八字方针,对于在十年浩劫造成的国民经济近于全面瘫痪的复苏、提高,起了很大的积极作用。
特别是这次大会,还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一系列措施,出台了《中央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政府组织法》、《选举法》、《中外合资企业法》等七部法律。
在《组织法》、《选举法》中,进一步明确了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大,详细阐述了各级人民代表的选举方式。这对于恢复和加强被“文化大革命”摧毁的我国政权机构、人民当代作主的国体制度,是相当重要的。而“文革”十年靠“打、砸、抢”、“造反有理”的抢班夺权的无政府主义状态,也一去不复返了。
刑法中明确规定:保护私人所拥有的一切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它生活资料,以及依法个人,家庭所有或所用的自留地、自留畜、自留树等生产资料。
刑法中还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严禁聚众打、砸、抢,严禁非法拘禁、诬告陷害;对以暴力或其它方法,包括用“大字报”“小字报”,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的,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春天来了,春天来了!我看到这里,不禁替全国的老百姓,拍额相庆。
这几部法律出台的重大意义,没经过那个时代的人,是绝对领会不到的。特别是八0后、九0后的那些年些人。他们理所认为: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人身权利更是要得到先的保障,至于肖像权、言论自由权等,那也都是人权的基本保障。
看来有必要在这里,给他们补点历史知识(不敢说是补课,咱没那水平,互相切磋)。
在五、六十年代起,特别是六十年代“文革”起的十年中,**、“四人帮”一伙所造成的危害,是极其严重的。毫不夸张的说,中国已到了亡国的边缘:国民经济一片瘫痪,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整个被砸烂;学生不上课搞串联;工人不开工搞武斗;解放军不练兵搞支“左”;砸烂公检法,党委靠边站。老干部是走资派――下台;知识分子是臭老九――打到;“打、砸、抢”不学无术的造反派,横行天下。农民老百姓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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