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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三对三”竞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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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篮球“三对三”竞赛规则 (第3/3页)

原文有这个手势的图示。hkmj注)。

    第六条

    6-120秒规则:24秒规则改为20秒

    6-2犯规法则:

    6-2-1比赛中,每个队员允许三次犯规,第四次犯规罚出场。

    6-2-2任何队员被判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则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6-2-3每个队累记犯规达5次后,该队的第六次以后的侵人犯规由对方执行2次罚球。前5次犯规中,凡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如投中,记录得分、对方个人和全队犯规次数,不追加罚球,由守方发球继续比赛;如投篮不中,则判给攻方被侵犯的队员1次罚球,如罚中得1分,并由攻方继续掷界外球,如罚不中,仍由攻方掷界外球。

    6-2-4在使用小篮架的比赛中,不允许队员出现扣篮动作,也不允许队员将身体的任何部位悬挂于篮圈或篮架上,否则,可被判罚离场并不能再被替换上场,且该队失去球权。

    第七条

    7-1替换:只能在比赛计时钟停止的情况下替换,被换下的队员不能再被替换上场(场上队员不足3人时除外)。

    第八条

    8-1得分相等和决胜期:

    比赛时间终了,以得分多者为胜方。初赛及复赛阶段,比赛时间终了,如得分相等,执行一对一依次罚球,只要出现某队领先1分即为胜方,比赛结束。

    在决赛阶段,比赛时间终了,如得分相等,则增加3分钟决胜期,发球权仍以掷硬币的形式决定。如果决胜期得分仍相等,执行一对一依次罚球,只要出现某队领先1分即为胜方,比赛结束。

    第九条

    9-1队长:比赛中,队长是场上唯一发言人。

    9-2纪律:比赛中应绝对服从裁判,以裁判员的判罚为最终判决。

    本规则适用于全国各种级别的“三对三”比赛,解释权归属中国篮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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