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国情不同 (第2/3页)
本来这种情况一旦在战场上发生,那么主将死后,其副官就应该马上接手主将之位,不管是继续进攻还是撤退都应该立刻有个决定。然而那个副官似乎比他的那个将领还要倒霉,刚开始攻打不久,就被一颗开花弹的一粒铁蛋崩进眼睛里挂了。而两人死后,剩下的就是分管的三个千户了,奈何他们本就是平级,在这种紧急的时刻还是谁都不服谁,半天都分不出一个所以然出来。
本来这种情况也是有应对的,只要正在战争中的领军将领阵亡,大可以直接鸣金收兵。问题是,呵呵,那鸣金收兵所用的铜锣也被松江府城门上射来的炮弹打坏了。
最终,去时的五千人,有一半的人都死在了松江府的城门下,而另外一半回去的人更是个个身上都带着伤。
“带兵的那人竟然离得城下如此之近,他二了不成?”张凡听了之后,吃惊地问道。他虽然想过这一场攻城战是绝对会输的,但是他绝对没有料到会输得如此之惨。
“大人,这倒不是那个带兵的将领二,他倒也是有些本事,治军也是不错。只是这人平日里就太过傲气,再加上大人之前已经警告过他,他却没有在意。如今出事了,是想要挽回脸面。”斥候继续想张凡汇报道,“在他没死之前,他手下的兵俑虽然并不有什么优势,不过却也没有死几个。而且他这次虽然冲动了些,但是行军布阵还是清醒的很,他所在的位置,从松江府城门上射来的弓箭是绝对射不死他的,更别提那些个射程更加短小的开花弹了。”
“那这是怎么回事?”张凡问道。
“这……”那个人有些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张凡了。
“大人,其实事情是这样的。”王猛接着那人的话说道,“我大明所用的弓几乎都是突厥弓,这种弓拉力虽然不大,但是威力却是若不了多少,而且射速很快,瞄准也是极易,特别是对于骑兵来说。但是它的距离实在是太短了,只有三十步的距离。三十步开外,就是射中不穿护甲的肉身,虽然能扎进肉里,但是伤口并不会多深,估计连箭都挂不住。
“但是扶桑人所用的弓,比之我朝的要重上许多,虽然其拉力极大,要射出一箭需要用不少力气,根本就不适合骑兵用。但是其射程比我朝的弓要远上将近一倍的距离,达到了五十步左右。而且其所用的箭支也是必我朝所用的箭支要沉上一些,但是其穿透力非常强,即使是薄薄的铁甲也能射穿。而且简直出去之后稳健的很,不是太过会受到风力的影响。”
听了王猛的这一番解释,张凡这才算是明白了过来。感情因为国情不同,对武器的选择也是不同。长期以来,大明朝最大的隐患就是北方的元蒙残党,那些鞑子们。每一代的大明皇帝,即使在昏庸的,也对这方面不敢放松。而鞑子显然是以骑兵见长的,而对付骑兵的话,步兵是不行的,必须也要用骑兵。因此这种能够在马上快速瞄准、射出,而且射速快的弓也是成为了明朝军队大量装备的选择。
而扶桑吗,也许是和那里人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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