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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独领风骚(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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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四章 独领风骚(五) (第3/3页)

在是真的觉得有些内疚了。

    虽然说自己不是故意……

    虽然说梅兰并没有责怪自己……

    虽然说小萝莉的胸脯现在还平滑的犹如北京新机场……

    但是,自己却总不能因为小孩子年幼不懂事,就这么理直气壮、毫无廉耻地充当这个“咸湿手怪叔叔”吧?

    说到这里,要是张知秋知道明朝诸位大佬早已把这个“标签”永久性钉到了他的身上之时,恐怕也是会立时呕血三升而亡的吧……

    不过,灰常邪恶恶地想――万一胖子要是想学晴雯呢?

    这可也难说的紧……

    “哥哥,别动,让梅兰给你擦擦……”

    小萝莉低下头去,仔细地从自己腰间一个精致地小荷包里掏出一幅锦绣来,这是她近几年来绣的最好地一块,一直都是形影不离地带在身上,平时都舍不得多拿出来看看,生怕会有所损坏。

    这时小萝莉却是毫不犹豫地拿了出来,还亲自用它给张知秋擦鼻血。

    张知秋含笑让梅兰小萝莉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给自己擦啊、擦啊地擦鼻子,感觉有个妹妹地哥哥真的是很幸福……

    至于那块精致的“手帕”,胖子却是从头至尾就没往心里去――一块普通地娟帕而已,回头自己再给妹妹买了就是!

    要多少,买多少!

    可惜,人世间的很多事情,往往就是这么个阴差阳错――该你珍惜的,你却甚至都不知道要去珍惜……

    而很多事情,往往是错过了,就不会再来。

    更有无数地误会与恩怨情仇,不也就是这么不经意地就生了么?

    比如,现在的霍小玉。

    霍小玉此刻当真是心如死灰!

    自己刚刚心仪的男子、一直幻想着能够托付终身的“良人”,却不料想竟是如此……不堪的一个人。

    虽说在这大明朝,“恋童癖”绝对并非罪过;但霍小玉却总是觉得,象梅兰那么大的女子,根本就还是个孩子。

    张知秋今天给霍小玉的这种感觉,让她很不舒服、很难受。

    当然,梅兰现在的年龄虽然不大,但也绝非很小;真要认真说起来,那也是可以嫁人的了。

    本朝法从前朝,在这最低的婚嫁年龄方面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而前朝早在《汉书・上官皇后传》中就有“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的记载。

    也就是说,汉朝是女孩子六岁就可以嫁人了。

    《汉书・惠帝纪》中也明文记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而所谓“五算”,就是要罚未嫁之人缴纳五倍的赋税――这绝对是会让一个殷实的地主之家都为之破产地税率。

    宋代则是明文规定:“凡男年15,女年13,并听婚嫁”。

    至于蒙古人,什么乱七八糟之事都是习以为常的,略过不提。

    梅兰今年九岁;而霍小玉,今年却已经是十七岁的“高龄”剩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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