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白富美 (第2/3页)
?”
“嗯,就是那个瘦皮猴儿嘛。”逸辰当然有印象。
“我大学毕业那年便离开了表姐家,当时在海上市举目无亲,很偶然遇到了小柯,他正好要到学校来应试辅导员,于是要我跟他一起。结果我很幸运地面上了,就到了学校工作,呵,这才遇到你这个混世魔王!”诗云笑着说道。看着诗云的笑脸,逸辰有种从未有过的舒畅。仿佛在她笑的瞬间,整个世界都变得明亮了。她的笑就像是技术高超木偶师的那只手,千丝万缕又丝丝入扣地指挥着自己的心情像木偶一般忽上忽下,忽左忽右。
诗云见逸辰看着自己的样子,心下又是一紧。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想起了那个早晨,想起了李夏衣。当时自己微微一笑,问夏衣道,“你喜欢谁呀?”
“孙逸辰!”夏衣回答时的那个样子让诗云印象太深刻了。“我不贪心,也不等待。找到了感觉对的人,我就决定了”夏衣当时那么果断而确定地说着。要是,夏衣跟逸辰在一起,未尝不是让人羡慕的一对。
“在想什么呢?那么入神?”逸辰见诗云端着杯子不说话,笑着问道。
“啊,”诗云缓过神来,“没什么,没什么。”夹了块藕片,吃了两口,问道,“对了,你呢,以前没有谈过恋爱吗?”
“我?”逸辰没想到诗云会问自己。心里微微一热。但凡女生问自己以前有没有女朋友,那都是因为对自己有想法,不然也不会这么关心。“没有,”逸辰说一个真实的谎言。按照重生前的相同时间段,悲催的自己第一次跟女孩子一起吃饭是大学毕业的聚餐,全班的男女同学一起;可按照自己现在还保留的记忆和经验来看,呵呵,总不能跟诗云说自己原来御女无数吧。
“我一直都是无名悲催的单身小男生一枚”逸辰笑笑,“打小儿就没有别人那样的风趣和谈吐。从小学到中学就一直闷着。当时因为也是在地县里面的中学住读,虽然比一般的农村孩子在城里时间更多,可是主要也是教室、食堂、宿舍三点一线。没什么好说的,穷人家的孩子,只知道读书,也只有读书才是改变自己命运的唯一希望。”逸辰端起杯子,一饮而尽。“对于我来说,其实脚下的路很简单,不是做农民就是做城里人。我那里所有的孩子都想做城里人。城里吃香的喝辣的,农村不能比。想做城里人,就只有好好读书。可是到大学里来了又完全不一样了。讲究什么素质,讲究什么能力,才发现跟人相处是领导能力,在大家面前说个话儿是演讲能力,会唱歌儿跳舞是才艺表演,会打游戏会抽烟也是社交能力!有段时间自己一个人时会突然感觉自己就像夹在人群中的一个怪物。人家什么都会,自己什么都不会,唉,农村来的孩子!”
诗云一时间不知道怎么说,想了想才说了句“不过现在看你还是适应得不错嘛。”
逸辰很想说,如果不是自己后来毕业了在这坑爹的社会上摸爬滚打了那么多年,费了那么多心计,碰了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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