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荒野 (第2/3页)
不变的依旧是罩在外面的深灰色披风。
行走在荒野中,最好不要将自己所有的东西都展露在外面。
怀璧之罪自古就有,被不怀好意的人盯上可不是什么好事。
但是肖恩背的东西太明显了,虽然是简单的衣物以及一些在荒野中自己制作的干粮,但是在东西已经足够让荒野中那些一无所有的流浪者起觊觎之心了。
在这是一天中肖恩平均两天就回遇见一次打劫。
在锡安附近的还好些,离锡安越远,被打劫的次数就越多。
最夸张的一次是一天之内被打劫了两次。
虽然肖恩没什么损失,但是杀人什么的也不什么轻松的事情。
而且杀人之后的气味会引来怪物的注意。
也只有在这时候,才能清晰的认识到,这才是末日,真正的,毫无人性,一切都以活着为基础的世界。
这里不像锡安,有着道德以及法则的束缚,荒野中,弱肉强食才是主流。丛林法则才是唯一的法则。
这也练就了荒野中彪悍的性格一个小心警惕的习惯。
但是也正是因为这些,荒野中的势力很难成长起来,因为大家心里面都有自己的小心思。
这一天,肖恩从公路边的一处地穴中爬出来,地穴中很潮湿,的那是为了安稳的休息环境这些也用太在乎。而且地穴是认为建造的,铺着干草,睡在里面也不是那么难受,最起码比外面寒风凛冽的环境好多了。
常在荒野中活动的人会经常挖掘这样的地穴,一来地穴无论在冬天这样的季节有利于御寒,风吹不到雨打不着。而来地穴也可以贮存物资。作为荒野中生存的据点。
但是贮存有物资的地穴被掩饰的很好,一般找不到。
三来地穴可以有效的掩盖活人身上的气息,在怪物日益强大的今天,掩盖自己身上的气息很重要。
荒野中的行人一般会找那些容易找到的地穴过夜,再走的时候也会进行简单的掩盖。
为的是这里不至于荒废,给下一个行人使用。
这几乎成了荒野中行走的潜规则之一。
这里有活人活动的踪迹,那个地穴就是证明,那也就是说,这附近有幸存者聚集地。
肖恩拍了拍身上的草屑,辨别了一下方向,然后顺着那跳公路向西面前进。
十天的时间能走多远呢?
如果是末日前的话,十天的时间也就是最多从一个市走到另一个市吧?这已经是极限了。
但是在末日中这样的距离可不一定。
身体素质的增强使得人类的远足能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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