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颉利之子 (第2/3页)
让人盯梢了,索性高声道:“不能通名的买家,想跟草原上的饿狼做一笔交易,一笔赚钱的交易。”
右手林很快就传入了一句回应:“你是唐人,我们领早有规定,绝不与狡猾卑鄙的唐人做生意。”
宇博伟也不觉得意外,只是道:“那这位兄弟就看错了,我不是唐人,只是我自己。在我眼,只要对我有利,我从不顾及我是谁。我可以保证我这笔交易,作为草原雄鹰颉利可汗的儿子,是会有兴趣知道的。”
林木久久无语,显是为宇博伟一句“颉利可汗的儿子”被震住了。
颉利可汗所掌控的草原是突厥最强盛的时代,但因与大唐为敌,败给了大唐,失手被擒。颉利可汗最小的儿子逃过了一劫,在金狼军的保护下,躲到了郁督军山。
此事并不为人知,却不想今日让一个破。
“你等着,我去禀报领。”
沉默了许久,藏身在林木的人回了一句话。
过了不久,右方的林木走出了一个年近四十的魁梧大汉,长得有若峻岳崇山手脚粗壮之极,长披肩,戴了个银色额箍,脸骨粗横,肩膊宽厚,眼若铜铃,带著阴鸷狡猾的神色,外貌雄伟,浑身散著邪异慑人的魅力。
他身后的另几名武士都是强横凶狠之辈,但站在他旁边,立时给比了下去。
魁梧大汉来到宇博伟面前一丈之外,狰狞笑道:“你很有胆色,但通常胆子越大的人,死的也越快。我不管你是怎么知道我这身份的,也不想知道你是什么人,更加没有兴趣知道你面罩下的面孔,但你口的生意无法让我心动的话,我会将你的心脏挖出来下酒。”他从怀摸出了一把匕,在手把玩,最后还伸出舌头,在刀尖上轻轻的一舔,锐利的刀锋在他舌面上划出了一道血痕。
他对此非但没有任何的排斥,反而迷上眼睛,一脸的回味,那种满口血腥的感觉,似乎对他来说是莫大的享受。
宇博伟不免心寒,但却自信笑道:“我明白,但我相信,我的来意足以打动身为草原雄鹰之子的大人你。”
莫贺巴哈眼闪过一丝厉色,显是对于“草原雄鹰之子”这个称呼有极大的感触,道:“你明白就好”
宇博伟会心一笑,问道:“不知大人是否记得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这两个人?”
莫贺巴哈并不答话,但听到前者眼有着凶狠之色,听到后者却微露奇怪。
宇博伟续道:“阿史那社尔是当年与你父亲为敌的主谋之一,若不是他与突利强强联合,一起对抗你的父亲,你父亲也不会因实力大损而让唐朝有可趁之机。还有执失思力,此人是你父亲麾下的头号猛将,你父亲称他为鹰之羽翼,视为心腹,但如今他却娶了李渊的女儿,成为了大唐的驸马。你父亲在大唐受苦,甚至让李世民逼迫给李渊献舞,最后郁郁而终,可执失思力的官却是越做越大……如此反差,难道不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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