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杀伐铮铮 (第2/3页)
”激流与我配合默契,早就憋了一肚子火,此刻正好落井下石。
瘟神双目圆瞪,在弯刀下花光而去。
“小子,我记住你们了,日后别让我们再碰见!”
血漫狼狈的从血骷髅刀锋下躲过致命一击,色厉内荏地向我们放出一句狠话。
“这句话应该我向你说,记住爷爷的名字了,日后再看到你,见一次杀一次!”
我冷冷回击,法杖一挥,魔法准备中。激流拾起血漫掉落的一双靴子,抱着弯刀嘿嘿看戏。
血漫气地吐血,手上一个错乱,被血骷髅横尸刀下。我的魔法顺势改变目标,打在血骷髅身上。
“别得瑟了,杀怪!”
“耶斯,真他们的爽快!”
激流大吼一声,让我很诧异他的反应。他不好意思的朝我笑了笑,“我这还是玩游戏第一次。”
我顿时对他刮目相看了,若是第一次,能与那血精灵瘟神的攻击下打成那副模样,发展潜力着实不小了。不过想想,我又何曾不是近六年来第一次玩网游呢!
“――腐蚀之箭!”
流星赶月的青黑双箭,为我终结了血骷髅最后一丝残血。
系统提示:斩杀8级精英血骷髅,获得经验136点,声望值5点。
级的经验逼近80,我已经后来居上超过了激流。血骷髅只是个精英小,为我们送上了一柄血色长刀和一个戒指。
血骷髅之刃:黑铁器
攻击:7~13
力量:
……
我顿时眼红了,居然是一把黑铁器兵器,最高攻击达到13点,新手阶段可以横行啊。激流双眼发直,激动的看着我。我还是那句话,他应该改个名字。
血骷髅指环:黑铁器
精神:
魔力恢复速度:分
……
呼呼,这下我心里平衡多了。
血漫死的时候,又将牛头人的铠甲爆了出来,激流也拿出瘟神爆的那双靴子,都是白板装。铠甲加了护甲和体力,很不错的装备。靴子移动速度,这也是瘟神能间不容发闪过我第一道魔法的原因所在。彼此一合计,指环、靴子归我,铠甲、长刀归他。
我对着尸体释放采集术,果然得到一颗妖艳的红色骷髅头,还有一枚银币和50多个铜板,将铜板扔给兽人,银币我收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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