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八七 爱丽丝的厨艺…总比魔理沙强多了 (第2/3页)
生变多,纯粹是幻想乡里的人口逐渐增长。外面掉进去的东西固然时不时都有,外面进去的人那可是极其稀罕的情况,都能被当做‘事件’来对待,引起那些大妖怪的好奇。
“比如妖怪山的天狗跟河童,在我离开幻想乡之前那段时间,就经常能见到他们到处推销那种叫做‘电’的东西。就是你那个手机使用的能量吧?”
莱维点点头,把手机拿出来递给爱丽丝。爱丽丝拿着莱维的手机像对待工艺品一般把玩。其实这手机都没开机,半年下来莱维的手机就算没怎么用过,光偶尔给爱丽丝演示一下拍照摄像之类能用的功能和玩玩里头的小游戏,都早耗光了电池。爱丽丝的屋子里显然没有能把充电器插进去的插座,就算有,莱维也没把充电器带在身上。
如果出去了之后,首先想办法给手机充电。莱维已经开始计划出去之后的行动,反正在这儿呆着自己也无能为力做不到其他,不想想这些‘无聊的事’,难道每天就靠盯着爱丽丝的脸过日子?虽说秀色可餐这句话一点都不错,但一个人一天加上宵夜也顶天吃四顿饭就够了啊。
“这么说的话,这边的时间静止对你也挺好的嘛。要不等过了一段再回去幻想乡,说不定那里也发展得让你都不认识了。”
莱维开玩笑的说着,爱丽丝却好像缺乏这方面的幽默细胞,居然放下莱维的手机,支着脑袋开始想象起来了。她双眼望着天花板想了一阵,摇摇头对莱维说:“应该不会。那种叫电的东西,妖怪用不着,人类的数量太少,而且人间之里也很少有妖怪会去,就算那边有什么变化,对其他的妖怪也没多少影响。”
电力这东西最初发明出来,主要用途就是照明,和一些简单的小型家用电器,再进一步则是电报之类的通信方式。这些事物对于各个都相当于魔法师的妖怪而言确实没多大用处。电灯哪有随手一个照明术方便?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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