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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的等级职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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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社会的等级职司 (第2/3页)

五脏俱全”。每一“大单位”如“十四k”,“和记”、“四大”、“老cháo”等,除均设有“香主”一名之外,其余各堂口均有“坐馆”一名、“揸数”一名,及具有“叔父”资格的“执事者”若干名。这些人代表本堂口对外交涉一切,对内则统理属下成员“升职”及排难解纷等问题,“坐馆”必须具有“红棍”资格,而“揸数”则多数是“白纸扇”,会员们尊称为“先生”。上述职位,均以“选举”方式产生,任期一般以3年为限。既然黑社会组织系非法组织,那么它是如何进行选举的呢?其实很简单,并不需要开大会,搞投票唱名那一套。而是采取“mín zhǔ集中制”。一个“大单位”如“和记”选举“香主”,所有“和”字头的十多个堂口的“坐馆”,和任期已满的“香主”共聚一堂,茶聚或晚饭,特酒酣耳热之际,由某人提出某某德高

    望重,应为本届“香主”,如无反对,便一致通过。被选的“香主”若不在场,便由卸任“香主”专程通知。如由卸任“香主”推荐,则被推荐者要偕同出席。“选举”完毕后,由各堂口“坐馆”召集属下“职员”,以口头通知,如此这般,就算完事。

    至于“坐馆”或“揸数”的选出,与上述情形亦大同小异,先由“坐馆”召集堂口中得力人物,介绍下届“坐馆”或“揸数”,由与会者通过。如果与会者认为原任“政绩斐然”,也会恳切请求“留任”,因此也有“蝉联”数届的“坐馆”或“揸数”。

    按照黑社会传统规矩,“坐馆”综理一切大小事务,如会员“紮职”(升迁),与别的单位“开片”等等。这些均须“坐馆”批准。遇有重大问题,又必须与“揸数”及各“执事者”(亦即该单位的“元老”)商议,取得一致意见后,才可以行动。此外,属下成员如有勾结官府、“黑吃黑”、出卖手足、jianyin“义嫂”或“义妹”;#8943;;#8943;等罪名,须执行“家法”时,亦须由“坐馆”、“揸数”及“执事者”决定其情节轻重,方可执行。不过此类情形,战前及战后初期尚或有之,近40年来,已较少有了。原因是目前的“新血”绝大多数是无法无天的青少年,不知帮规道义为何物。另一原因是自jǐng方反黑部门成立之后,黑社会问题已不再是一般刑事罪案,黑社会的行动,亦被密切注意,而一般“坐馆”对会员的约束力亦rì见薄弱,因此“执行家法”一事,除了几个贩毒大集团仍有发生之外(多数雇请泰国杀手执行),几乎已成历史陈迹。

    “擅数”一职的任务是总管堂口内的一切钱粮收支,及保管“海底”(会员名册)。40年前,若干堂口如“和安乐”、“和胜和”等,堂口尚有积存经费,“揸数”也就有事可办,时至70年代,除“老cháo”而外,任何堂口经费积存已无多少,“揸数”便有些形同虚设了。

    黑社会组织各阶层人物的升、迁、降、调,也有一定规矩。“四九仔”可扎职为“草鞋”、“白纸扇”或“红棍”,但仅能升一项职位,而且并不是按级递计,如由“四九仔”可扎职为“草鞋”、又可以扎职为“白纸扇”,亦可以扎职为“红棍”。扎职之后,便几乎是“终身职务”了。曾经出任“坐馆”或“揸数”,才可以再升为“二路元帅”或“香主”,否则“红棍”还是“红棍”,“草鞋”仍是“草鞋”。

    扎职也有“平地一声雷”的规例。如某一正式入会的新会员,由于对堂口有特殊贡献或功绩,可以在“坐馆”保荐下,不必经过“四九”阶段而平步青云,升为“鞋”或“扇”或“棍”,故称之为“平地一声雷”。上一章已提到过“蓝灯笼”,即未经正式开香堂仪式,只求某一职员收为门生,口头上传授一些简单诗词暗语,便算为该堂口一分子。不论有无正式经过“开香堂”或“挂蓝灯笼”的,都必须对自己的大哥奉献毛诗(利是)一封,上文已说到必须有“六”字,这在每个堂口还有固定“办事处”时,利是半数例将充公作经费。现在没有“办事处”的“门生利是”就全入大哥腰包了。这种利是还有一个规矩,“无事三十六,有事三百六”。即如仅想取得会员资格则拜门利是可以少些;相反若先惹下麻烦而求庇于某一堂口,

    或想向别人报复的,本身力不从心而求助某一堂口,那他就要交十倍或百倍以至千倍的利是了。

    此外,黑社会会员又有“过底”的规矩。如原属某大单位的黑社会成员想转隶于另一单位的话,需在新旧“拜兄”双方同意下,进行“过底”仪式。过后便与旧堂口断绝关系,如两方进行厮杀,更要站稳新立场,帮着新堂口,绝不能“藕断丝连”,犹豫不决了。在黑社会的组织结构中,“香主”及“坐馆”等掌权人物应是高层次的“领导”,备受尊敬,但目前一般新人物,既无帮规可守,亦无敬上可言。兴之所至,管你是何人。

    根据约略统计,70年末80年代初,香港黑社会组织约有30个堂口,十九万人左右,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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