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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金钱 与 妖孽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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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金钱 与 妖孽传 (第1/3页)

谢谢大家的支持。

    在这,送上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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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罗爱媛要陈诺来念书,还真的没抓错人。书是陈诺写的,书名就叫"妖孽传",书上说的,全都是他在[中转站生活]时遇到过的人、物、事。只是罗爱媛不知道她找着的,就是作者本人而已。

    说起来,在刚回来的那段时间,陈诺也曾为钱而烦恼过。俗语说一文钱难倒英雄好汉,在这世界,总得需要钱才能生存,衣食住行,随便那一样也需要。就是住的问题有陈母解决了,房子是买回来的,可总不能自己买礼物或是跟朋友去吃好一点的,也伸手问母亲拿钱吧,先不说远在A国的陈母会有什麽反应,单是想想,陈诺也觉得接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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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玩笑的吧!?堂堂妖孽,吃个饭吃个小东西还得问母亲拿钱?这是要让我被其他中转众笑死呢?笑死呢?还是笑死呢?"。

    不能偷,不能抢,更不能赌(要是被陈沬知道的话,陈诺就死定了。),也不想回到以前工作的餐馆服侍人的陈诺,想来想去,最後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写书!

    "对!没错!我以前在[中转站]经历了这麽多的异界风土人情,如果这些事都写成小说......在小说中加插点异界的景物,再在网络上上传一些自配的音乐,这书一定会很受欢迎吧?"陈诺是这样想的。

    就这样,花了半个月时间,在陈诺把键盘换了三个,绘图板用坏了1个後,名为"妖孽传"的小说出炉了。当然,经历了太多的事情了,要靠半个月的时间,把它们都写出来实在是没可能,可,如果只写出其实一部份来卖的话,还是足够了。

    然而,人生第一次写书的陈诺,根本就不知道之後应该要怎办。看着书架上那一本本的小说,陈诺又再想了想,小说写完了,总得打印成书本,拿去卖吧?於是,陈诺二话不说,拿出原本用琴给黎燕的钱,跑去找印刷商打印"妖孽传"的第一集了(这家伙那时候根本就忘了出版商这回事)。

    可惜,梦想是美好的,可是,现实却是残酷的。

    拿着刚印刷出来的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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