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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于大队长升职记(下)四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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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2章 于大队长升职记(下)四更到! (第2/3页)

:“别动,你被捕了!”说话间,从后腰掏出了手铐,连忙给酒鬼拷上。那酒鬼万万没想到,由于自己喝的有点多,看到一个**上身的女人一时兴起,竟然被警察抓了个现形,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自己确确实实干了这事。

    最后,于权理所应当的抓到了一个强奸未遂犯,并带回了警局。这是于权想升职之后,办的第一个案子,非常的漂亮,直接把犯罪扼杀在了萌芽中,得到了上级的好评与嘉奖。通过这件事之后,于权也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你干啥,都得用脑子去想,否则永远成不大事。

    于权在这个自己亲手设计的案件中吃到了不少的甜头,当然不肯就这么结束了,随后的日子里,由于权冥思苦想出来的类似上次那起的强奸未遂案的强奸案盗窃案抢劫案都陆续的执行了下去,而且最后,这些犯罪嫌疑人都通通被那时身为一名刑警队员的于权抓了个现形。可以这么说,在于权升职为刑警大队队长的前期,市内的犯罪率直线的上升,于权属于那种乱世出来的英雄,当然,除了被于权利用的引子以外,没有人发现这一切都是于权从中搞的鬼,至于那些引子,于权只需要给他们点小钱就可以守口如瓶了。所以,不久以后,于权凭借着出生的工作成绩和破案率,理所应当的晋升为市刑警大队队长一职。这,就是一直以来,在本市赫赫有名的于大队长的升职记。

    听完时迁的讲述后,李毅笑了,就连他自己现在也不知道这笑究竟是嘲笑还是苦笑,总之,此刻的李毅,非常想笑。

    时迁又喝了一口酒,对着李毅问道:“怎么样老弟?这回打算动于权了吗?”

    说实话,李毅此时已经对这个于权开始鄙视了,这是什么人啊,为了自己的工作成绩,制造犯罪率,别说抢他的枪了,就是弄死他也不为过啊。但人家毕竟是大队长,身上也带着枪,想抢他,容易吗?

    时迁其实已经看出了李毅的担心,为了激起李毅的斗志,说道:“老弟,你不会是不敢了吧?要是这样的话,老哥帮你联系一下黑市,给你买一把黑枪,到时候子弹啥的比现在都好弄!”顿了一下,补充道:“这样就不用动那个于权了。”

    李毅其实也能看出时迁在激他,说这话就是为了让自己去收拾这个于大队长。通过在班房时和时迁的相处,李毅早就知道了时迁是一个有着侠士精神的神偷,侠士精神是什么?是除暴安良,是惩恶扬善,很明显,时迁这是想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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