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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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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1970 (第2/3页)

为父亲过世后美国政府和出租车公有陪了钱所以生活还过得去.而现在我住的地方是我父亲离开台风的老房子.我的房间在二楼我走下楼梯.我背后响起了声音:“儿子你醒了,下雨天还到处跑才会发烧.来让妈看看.”坐在轮椅一脸关心对我着。"妈,没事,以经好了"心想比我上辈子的妈漂亮多‘"没事就好,你小姑姑熟了饭你饿就去吃点;"根据我记忆我小姑姑名叫李甜是我爸爸的父亲四十几岁所生所以只有二十五岁还没结婚.而我现在从四十一岁变成十五岁.一下我都在熟悉周围环境.还看了电视也没什么节目.今天我因为生病不用去读书.我现在是高二.在台北势海中学读书.晚上小姑姑上完班回关心的病情什样.让我再一次体验家的温暖.晚饭过后我在床上想着.我现在代替李志通的身体一定好好他的家人.必竞我的**和她们有着血缘关系.也就是我新的家人.对了1970年发生什么事呢.因该要利用我是未来人的这条件赚钱要不然就浪费这种机会.再说不管发什么事都要钱.记得70年代发生了什么事,不过想一想我又不是学历史.那这可什么办.对了我一定要拥有自已的公司完成前世没完成的梦想.对了现在我可以写小说赚点钱.不过在现在的台湾里写什么都管得很大.不好写.对了可以参加歌唱比赛或写剧本.先成名再赚钱开公司好就这么觉定了,想完以后安心的睡觉了,等二天早和老妈打声招呼后就出门了.

    漫无目地的走在路.在路边饭店传出了邓丽君所唱的《采红菱》好久没听到了.就走进饭店细细的再次品味.突想到邓丽君是参加金马奖唱片公司比赛而出道的.决定了我要报名.对了邓丽君和林青霞好像都是金陵女中毕业.我前世没见过真人这次一定要现到.想想现在台湾各方面都在发展.但未来这几年在台湾娱乐不好发展,看来只能去香港发展了,反正我是美国国藉.要不先写电影剧本,在到香港拍电影.我还能写个剧本卖给功夫巨星李小龙借他的名气更上一步.现在是1970年李小龙因该携儿子返港省亲,1970-1971年与詹姆士・科本、斯特灵・斯立芬特共同开始筹备有关哲学与武术的剧本――《无声笛》在71年参与创作由华纳兄弟公司制作的电影《武士》(后改名为《功夫》)71年7月,赴泰国参加嘉禾公司《唐山大兄》的拍摄。那我只要在72年之前创作好《精武门》,来认识李小龙。但在之前先写小说赚点钱,台湾现在言情小说比较流行,要不就先写言情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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