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 随军出征 (第2/3页)
大帐,他朝倾晨看了一眼,便朝着营外的军队走去,倾晨忙跟上。从后面看运,手握刚到,杀气逼人。更像一往无前的杀人机器。他走路时蛮横地模样,让人觉得无比凶悍。
心里的激动越来越厉害,她喜欢这些男儿,喜欢这些为了事业和家园甚至是野心而去搏杀出自己一片天地的士兵、军人们。他们是伟大的,他们保护自己的女儿和孩。保护自己的父母和骄傲。当运站在军前喊话时,倾晨起了一身鸡皮疙瘩,那是一种从未体会过的激动,战争一瞬间仿佛变成信仰般让人神往。这是保卫的战争,而不是杀戮的战争,这种军队地杀。虽残酷。却无法避免,甚至被人称颂。
这就是战争的魅力吧。站在大唐的角度看,突厥军队是强盗,而站在突厥的角度看,这战争却是一种实现的手段。倾晨只知道自己是国人,而突厥也是国管辖内的,所以对这场战争,她实际上是完全没有立场可言的。在她眼里,这其没有正义方和邪恶方。
握了握腰间的长剑,她亦步亦趋的跟在运身后。上马时运回头看了她一眼,见她利落上马,才眨眼示意她。倾晨点头表示自己了解,不就是没想到她骑马这么英姿飒爽这么痛快嘛。两人间的默契虽然让士兵们觉得暧昧,但这种淡淡地感觉,发散出去,却也同时让士兵们觉得安心。
运的平静和他周身极具渲染力的傲气,让士兵们跟随他一起膨胀了信心。战争前,士兵们需要士气,需要这种信心。
随着大军开阵前行,尘土飞扬,无数的脚步声汇聚成一种摄人心魄的震动声音,倾晨攥着马缰,仰头望前方,回首睥睨全军,心里突生一种豪气,纵马军前,横咤长沙平野,天下谁敌手!
她扭过头,涨红地脸色邪路了她的情绪,“我重要明白,为什么你这样喜欢争喜欢夺喜欢打仗了。天下…没有亲身去掠夺和感受过的人,是无法体会它的魅力的。离那个至高无上的位置越近,就越想得到它。”
“和我一起去掠夺吧。”运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道,笑容暧昧。
倾晨却只是笑了笑,这个东西,只能激起她瞬间地**。她要什么,自己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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