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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4:祸兮福所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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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CT4:祸兮福所彼 (第2/3页)

中写过这件事:“楚国所以霸,樊姬有力焉。”

    汉朝司马相如一生未曾得子,虽说中途兴起过纳妾的心思,但卓文君一摆脸色,他还是乖乖放弃。当垆患难在男人的本性面前又算的了什么?卓文君不是靠自己的鸣琴“绿绮”,又岂能牢牢拢住男人蠢蠢驿动的兽性?

    至于拥有鸣琴“焦尾”的蔡文姬会被算到她父亲的名下,关键是“胡笳十八拍”的女作者除了被匈奴左贤王掠走过,一生还改嫁过N次,傅玄在写《琴赋序》时根本不知道该把她划拨到谁的名下,最后只得把伯喈先生拉出来充数。

    帕里黛古丽的“鸣琴”叫“和璞”,属于无比罕见的顶级名器。

    《战国策》有云:“周有砥厄,宋有结绿,梁有悬黎,楚有和璞,此四宝者,工之所失也,而为天下之名器。”

    在范雎口中被列为天下无人能识的四大之名器之一的“和璞”,其实只是一种天生三寸,美妙绝伦的莲足————必须申明,三寸金莲当然属于名器的一种,倘若单以牝户而论“鸣琴”,落在内行眼中未免荒唐可笑。

    在中国古代,尤其是元朝以后,女子的莲足在闺乐中占据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其隐私程度之高,就连自己的丈夫也不可随意触碰,属于禁地中的禁地,女体部位再无出其右者。

    元代大书法家、诗人杨铁崖,每于筵间见妓女有纤小者,则脱其鞋,载盏以行酒,谓之“金莲杯”;明朝隆庆年间,江南名士、著名戏曲家何元朗找到南院名妓王赛玉的红鞋,每次开宴会总是用它斟酒,向人敬酒或自饮,席上宾客多因此而酩酊大醉。

    这些古代名人如此恋足成癖,假如用现代眼光来审判,自是低俗不堪,耸人听闻;但古人也不是傻瓜,倘若真的是用裹脚布缠出来的三寸金莲,肯定是臭烘烘连闻都没法闻,一个个古代大文豪脑子又没烧坏,怎么会傻到用臭不可闻的莲鞋来行酒?

    毫无疑问,这些古代文豪碰到的都是莲足类“鸣琴”!

    莲足类名器共分一百单八种,但都有一个相同的显著特征————“盈盈一握,妍如贯月,生就异香,最宜佐酒。”

    帕里黛古丽当初只有十岁,红葵未至,莲足之香还不甚明显;现在随着帕里黛古丽越渐成熟,浑身上下的馨香已趋一闻三变,仿若各式鲜花构造的体魄,如果等她真正发育成熟,这种莲足异香会愈发迷人多变。

    在历史上,疑似拥有“和璞”鸣琴的女子,官静认为只有清代乾隆帝宠幸的*香妃最为接近,不过那也只是疑似,并不能确认。其实就算确认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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