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第2/3页)
了国外,后来,好像他在二十来岁的时候养父就去世了,再后来,他被他养母分到大中华区担任总裁,而也就在那时候没两年,他妈妈就在国内出了意外去世了。”
“哦,他还真是挺不幸的”古小凌说了一句,他不知道该用什么话来形容自己的感觉,因为他感到自己与刘小阳的相同之处,大家都是孤儿,然而,刘小阳却能够有所成就,而自己,在得到戒指之前,却只是一个收破烂的人。
“这在当时算是挺惨的,不过,到了现在这年头,谁家里没有点悲痛的事情?父母变成丧尸的,兄弟姐妹变得凶残得要去吃人肉的,他家还算好了,那些亲人死了能够入土为安,和这几年死去的那么多人来比又算得上什么。”老人再度轻叹。
“唉,确实不算什么。”古小凌苦笑了一声说道,他知道,在末世里,即便是一具尸体也会派上它的用场,比如养蛆,再比如吃人肉,不过他关心的并不是这些,“言归正传,他做过什么很出名的事情吗?”
“出名的事情倒不多,但是他喜欢做一些莫名奇妙的事,他的性格听说是有点怪,用当时的话来说,就是有点偏激,有一次,他在网上看到有志愿者在高速路拦车买下要送往屠场的小狗的新闻后,他很生气,他说那些志愿者连穷得吃不起饭治不起病的人都不肯帮助,却肯花那么多钱去帮助那些狗,所以他就每天杀几只狗,在那之后,他管理的公司每天至少有一餐是吃狗肉的。”
“啊!”古小凌有些感到不可思议,不过一考虑到那个刘小阳的怪异行为,他很相信这些事情就是那个婎嫩而又偏激的小孩能够做出的事情,甚至还有更多。
“还有呢,他听说别人做好事扶了老人之后反而被冤枉,召集了些人在人大会议里提议加重对诽谤与冤枉他人者的定罪,后来事情失败了,他还没有服输,又花了不少钱让诺基亚推出全世界第一款可以拍照的手机,以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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