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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酷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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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酷吏(下) (第3/3页)

是主官薪水负责制。

    以知县为例,其下主要有师爷又称幕宾、幕客、幕友等)、家人长随)、书吏和差役。其中,师爷和家人的薪水本来就是由知县支付,书吏和差役的薪水则主要由地方财政开支。在朱棣看来,干脆明文规定,这些人的薪水全都交给知县处置,由知县自行雇佣必要的吏员。

    实施这种主官制不必担心出现类似军队中吃空饷的问题。因为,军队中吃空饷,只要不打仗,那么它所造成的危害就不会立即暴露若是战事爆,对于吃空饷的将领而言也未必全是坏事,因为他可以名正言顺地将军队中缺少的人数划到阵亡名单中去。可民政上的主官若是“吃空饷”,那么谁来办事呢?如果知县神经,为了多吃空饷而导致了县中政事混乱,那么县丞、主薄、典吏、教谕等人难道会眼睁睁地看着?

    同样,实施这种制度也不必担心行政官员们“拥兵自重”总不见得师爷、家人、书吏和差役领着主官放的薪水就会跟随主官造反吧?

    实施主官薪水负责制最大的好处便在于不会出现“滥吏”。因为,十个人能够做完的事,主官多半不会雇佣十一个人来做。

    那么,会不会出现主官把那些可以拿薪水的职位都给自己亲近的人,但这些人却光拿钱不做事,具体的事物却让“白役”注3去做?之后,则会演变出“白役”滥泛的现象?其实这个问题也简单,只要规定主官必须与雇佣签定契约以及授权书即可。签定契约以及“行使公共权力授权书”的同时,还必须予以存档。如果没有授权书,则冒充官吏罪当斩!如此一来,“白役”自然不会出现。另一方面,若是拥有授权书的胥吏违法,那么与之签订授权书的主官连坐,于是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胥吏盘缠乡里的现象。

    至于说胥吏的编制数量问题,在朱棣想来也很简单:以某县人口为基数,按某个固定比例计算出此县可以拥有的吏员数量。朝廷按这个数量将该县全部胥吏的应薪水按不同比例放给知县、县丞、主簿、典吏等官员,让他们各自去雇佣胥吏。基层干部们若是少雇佣胥吏,节省下来的钱可视为他们的养廉银。如果十个人可以干完的事,基层干部们偏偏要雇佣二十个胥吏,那也是他们自己的事不过,出现这种现象的可能性不大。

    更何况,封建社会的官员有着三年一换岗的优良传统,这一制度对于杜绝“滥吏”也有着很大的帮助。

    比如说某知县或无能,或好面子,或因为别的什么原因,总之该知县名下只有五十名吏员的编制,但他却一共雇佣了八十名胥吏。然而待新任知县上任后,却可以理所当然地一切从头开始。新任知县雇佣吏员时,完全没必要认前任知县的帐前任雇佣八十名吏员那是他的事,我只需要四十五名吏员。

    ……

    朱棣自顾自地胡思乱想着,一会儿皱眉,一会儿摇头,却把杨荣吓得不清。

    能够跟着皇帝微服私访那是一种殊荣,多少人都希望争到这种机会。可是此刻,杨荣却巴不得这次皇上微服出巡时没点他的名。

    刚才眼见朱棣似乎准备宣传林海的事迹,杨荣赶紧进谏。破败了皇上的兴头自然不是什么好事,没瞧见皇上此时脸上的表情变幻不定吗?若是化解不了这次尴尬,指不定皇上会觉得失了面子因而什么邪火呢!

    可是不立刻进谏却是绝对不行的。若事后再进谏,皇上已经向林海许诺要宣传他的事迹了,金口玉言再收回来,谁来负这个责任?!装聋作哑不进谏同样不行。“子贡赎人”的后果又不是只有他杨荣一个人想得出来。若是事后被别人指出来,皇上自然不会错,有错的只能是事情生时就在现场却又没能及时进谏的杨荣!

    真是愁断肠啊!

    杨荣可怜巴巴巴地偷偷关注着朱棣脸色的变化,暗自祈祷皇上能够化解这次尴尬。

    注1:指家仆。

    注2鲁人为人臣妾於诸侯,有能赎之,取其金於府。子贡赎鲁人於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

    注3指编制外的胥吏,相当于后世行政单位里非事业编制人员,比如说协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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