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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三道策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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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三道策论(下) (第3/3页)

位继承法》有了相应的政策。凡是生母或配偶为汉人者便可加分,这便可以引导少数民族上层贵族们倾向于与汉人通婚。”

    “但是对于少数民族中的普通民众,当今皇上却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规定。你可建议: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者,可免缴三年人头税主税。三年人头税主税说少不少,说多也不多。在少数民族独居地区,这条措施大约不会起什么作用。但是在汉族与少数民族杂居地区,想必少数民族百姓和汉人百姓为了节省那几十个铜板会优先考虑与对方通婚,进而可以加速民族融合速度。”

    说完,朱棣怅然站起身,考虑是否应该回皇宫找朱瞻基去下棋以便恢复信心。

    事实上,朱棣在民族政策上还有着更多的考虑。

    在朱棣看来,没有民族政策才是最好的民族政策。将不同的民族区别对待,特别是与汉民族区别对待,不论是对之苛刻还是对之优待,总归会令少数民族每时每刻都意识到自己并非汉人。为此,朱棣考虑过将鞑官鞑兵的收入降低到与同样职位的汉人持平的水平上注1),只是骤然减少收入会引发鞑官鞑兵的不满,进而影响社会稳定,所以这件事必须谨慎巧妙地处理。

    此外,朱棣还犹豫着是否应该打开一个潘多拉魔盒,即以宗教的手段来促进民族融合。广义的犹太民族是指信奉犹太教的不同肤色、不同语言的各族人,在朱棣看来,汉族其实也是信奉中华文明的多民族融合体。因此,朱棣相信通过宗教的手段能够更加促进中华民族的融合。

    朱棣之所以犹豫,是因为他觉得宗教的力量是一柄双刃剑。

    宗教利用得好自然好。比如说伊斯兰教扩张的过程中,征服者向非穆斯林征收的赋税比向穆斯林征收的高。除此之外,非穆斯林其实并未受到干扰,也没有被迫改变信仰。事实上,皈依伊斯兰教反而极不受征服者的欢迎因为这意味着降低税收。然而即便是这种不欢迎的态度,皈依伊斯兰教的非阿拉伯人却越来越多,若干年后,在“新月旗”注2)飘扬的土地上,大多数人都皈依了伊斯兰教。利用同样的手段,便可以迫使那些因为宗教信仰而与汉人无法融合的少数民族迅速融入到中华民族之中。

    朱棣不担心使用这种手段会背上“宗教迫害、宗教歧视”的恶名,因为伊斯兰教也是这么做的,在后世却获得了“温和”的评价。他所担心的是:如果朝廷所扶持的宗教最终获得了垄断地位,那么它会不会对皇权形成威胁龙虎山天师教固然历代都由朝廷册封,并且从来不曾闹出过什么大乱子,但朱棣准备扶持的宗教其影响力比天师教可要大得多,万一闹出点事来,那可就不是小乱子。

    其实,朱棣也觉得这种担忧有些过头。因为,他准备扶持的是一种本质为祖宗崇拜的多神教宗教。这种性质的宗教,就算是放在西方也掀不起什么风浪来。可受迫害妄想症是皇帝特有的职业病,干这份职业除非是傻子,否则不可能免疫。

    一方面朱棣对是否利用宗教力量来加强民族凝聚力还没做出最终决定,另一方面此刻他的心情很郁闷,懒得多说话,所以草草讲了几句后便打算回宫。

    然而当朱棣正准备告辞时,钱成说出一段话,打消了他回宫的念头。

    注1:当时鞑官的收入丰厚而又悠游无事,因而有的汉人反“冒鞑靼名以避政事”。此外,给鞑官的俸禄过高,以致供鞑官一人之禄可瞻京官十七员半。

    注2:新月旗是伊斯兰政权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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