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 新时代(三) (第3/3页)
一次,部长没有的人事权利,只负责安排协调工作。这样每个部长都无法在自己的部门里产生权利过大的结局。
部门的工作指标由秘书处制定,然后由常委或职代会通过,如果完成或超额完成,将根据具体的情况,对整个部门进行相应的奖励,当然如果没有完成,那么就根据具体情况,对整个部门进行惩罚。
部门之间的工作由秘书处进行负责协调。其余的日常工作,有部门自行完成。部门中的人事问题,由部门内全体选举产生。如果有裁撤某人出某个部门这样重要的决议,将表决的结果提交给监委会进行裁判,当然如果对裁判结果不服,当事人还可以进行上诉。
至于妈妈说的部门中的人员来源,我的想法是:
因为我们的厂的每样工作的工作量,和技术含量都是不同的,所以咱们不能,将每个不同的工作的报酬定死了,因为有些工作随着我们的产量销量,或者工作环境的变化,会产生不同的工作量。
所以我的想法是咱们每年,根据厂子里的收支情况,秘书处定一个总体劳动报酬的预算,将这个预算报给职代会通过。成为有效的预算,更据这个劳动报酬预算,将一些主要的工作岗位的基准劳动报酬定下来。这个定基准报酬也要通过职代会表决完成。然后将这个最高劳动报这个基准报酬在厂里进行招标。凡是觉得自己可以胜任这个岗位,并且对这个岗位的基准报酬认可的职工,都可以来对这个岗位进行招标,职工提出根据这个岗位的基准报酬提出自己的修报酬。也就是说,如果觉得这个报酬低了可以自己提出修正,将自己要求的报酬提高些,如果觉得这个报酬高了,可以根据基准进行修正,将自己要求的报酬降低一些。最后人事部将根据要求劳动报酬最低的人员的顺序,依次进行实际岗位配对。一旦配对完成,将根据相同岗位的人员的要求的劳动报酬的平均值,作为实际基准报酬。
最后再根据这个岗位的实际工作积极性,和任务工作完成的优良程度进行奖励或惩罚。奖励者可以进行第二次补偿劳动报酬的发放,惩罚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扣除一定比例的劳动报酬。
嗯~,我的大体的想法就是这样,大家觉得咋样?我这也是初次的想法,如果大家还有问题,或这更好的方法也可以拿出来,大伙儿一起讨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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