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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家月朝阳妹妹给盐草写的评论 (第1/2页)
虽然盐草书名起的《洪荒之首席跟班》,但是明眼人都能看出黄天宇的前途是不可限量的,准确地说是瞎子都能看出这一点。不过跟班限定了他的身份,也就是说丫要一直别人的屁股后面转。但是能成为打个呵欠威震八方的人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究竟是跟在哪个大神我不敢确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绝对是个女人~)
一开始和起点所有穿越文一样,猪脚的运气非常地狗屎或者说狗血。到洪荒遇见的第一个人物就是传说中人类的始祖女娲mm,凭借着一只兔子,一块烤肉非常容易地俘获了女娲大人的芳心(成为了丫的私人财产)。不过中间的一段对白困扰了某月很久,嗯,对,就是那么一句“你无故出现在我的地盘里,还杀了我的宠物,按照我们洪荒的规则,你现在已经是属于我的私人物品了,你烤出的肉也就算是我的东西了。”于是某月困惑了,这个洪荒的规则莫非就是"如果某人无故出现在对方的地盘里,还杀了对方的宠物,按洪荒的规则,那么某人就得成为的私人物品"??
既然如此的话,那黄天宇初次遇见红云道人的时候也可以这么说:“你无故出现在我的地盘里,还用嘴巴杀了我在柴堆上烤火的宠物猪,按着洪荒的规则,你就是我的私人物品了。”不过考虑到小天宇那时候还没有法器,而且功力尚浅,要是敢如此嚣张,那红云道人一时恶上心头,管它什么规则不规则的直接灭了丫,神不知,鬼不觉。那就大事不妙了。唉,毕竟是洪荒,谁比较猛谁才配当老大。倘使那准提道人有未卜先知的能力,晓得那黄天宇rì后能成为叱诧一方的人物,肯定就不管那“早年遗失”的葫芦,直接痛哭流涕地表示黄天宇便是他遗失多年的儿子了。不过要是小天宇成为如此无耻之人的儿子,想必大家也是不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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