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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四章 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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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四十四章 减负 (第2/3页)

战斗支援舰都按照这个标准建造。

    这样一来。建造一艘舰队航母就需要建造数艘其他大中型战舰。

    显然这些战舰的造价、特别是所消耗的资源绝对不比一艘舰队航母低基本是一艘舰队航母的两倍。

    除了护航战舰还有舰载航空兵。

    按照采购价格一支数量为八十架的舰载航空兵联队里的所有舰载机其价格之和相当于一艘舰队航母了。

    这样一来一支航母战斗群的总造价就相当于四艘舰队航母了。[ 找小说素材就到]

    显然这是中国海军、乃至中国所不能承受之重。

    要知道战斗舰队只是海军的核心而不是海军的全部。在战斗舰队之外海军还有其他很多的战斗单位比如两栖登陆舰队、火力支援战舰、运输船只、潜艇、岸基航空兵与护航舰队等等。

    战后有人做过估计如果中国海军在一九四七年拥有四十八艘舰队航母(包括正在建造的)那么海军占用的资源将达到中国战争资源的百分之六十而占用的军费则相当于当年的百分之七十。

    显然这是谁也不可能接受的。

    说得简单一点海军根本要不了这么多舰队航母也要不了这么多作战舰艇。

    这样一来削减战舰就势在必行了。

    因为中国海军的造舰工程完全围绕着舰队航母展开所以在削减舰队规模的时候自然拿舰队航母开刀。

    一九四六年初海军裁军方案确定下来。

    按照规定当时除了完工率超过百分之六十的舰队航母之外其他的全部停建而配套战舰也按照同样的标准执行。

    仅此一项就直接导致十多艘“白起”级舰队航母永远留在了船台。

    只是当时没有确定是否拆除那些还在建造的战舰。

    主要就是战争还没有结束而且谁也不能肯定战争将在什么时候结束甚至无法断定能在什么时候打美国本土因此战局还有可能出现波折在未来的某个时候也就有可能需要更多的战舰。

    这样一来就必须把那些还没建成的战舰暂时保留下来。

    当然这些战舰的命运几乎一样即在大战结束之后立即被下令拆毁完成的部分都被当成废钢铁处理掉了。

    事实在大战结束后被处理掉的不仅仅是那些没有建成的战舰。

    大战结束后中国的军事物资严重过剩不但储备的弹药堆满了仓库也没有必要保留那么多的武器装备。

    结果就是大战结束后中国就开始处理过剩的军事物资。

    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把多余的武器装备无偿援助给友好国家特别是同盟国集团中与中国关系密切的国家。

    虽然无偿赠送显得太大方了一点但是对中国来说这是必须做的事情。

    要知道保留下来的武器装备就算不使用每年都要在维护保养耗费大量军费而且最终都会被当成废钢铁处理掉。赠送给友好国家也不是无利可图除了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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