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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连城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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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连城风波 (第3/3页)

货物运回大理后,文定主仆三人再次上路,目的地正是那拨流寇所藏匿的陇山所在。

    这拨流寇为鲁智土司家的土兵所败后,沿东南方向逃窜,沿途受到了鲁家土兵的追击,打打停停,开始还能组织起零星的反击,后来则惟有抱头鼠窜的份。

    鲁家的土兵一直将他们赶过了华家岭方才收兵回城,而鲁隘的大队人马早已被打死打散,仅是领着少许残兵在陇山一带苟延残喘。

    陇山地势险要,乃是捍卫中土之西北屏障,在史书上更是赫赫有名。春秋之时,秦国便在此地征服收罗昆戎、绵诸、翟等方外之民以固国本,为日后天下一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东汉王朝的开创者光武帝刘秀,便与雄据陇山上的隗嚣曾在这陇山一带展开了历时两年的争夺战。

    三国时,蜀汉为扶摇摇欲坠之汉室,出祁山与曹魏大军厮杀,据传汉相诸葛亮当年为维系军纪,挥泪斩马谡的典故也正是出自此处,而那言过其实的马谡所失的街亭也是在陇山之间。遥想当年蜀魏大军对垒于此,直杀的尸横遍野,无主孤魂布满山谷。

    其余历朝历代零星战事更是时有发生,不曾中断,长久以来,此地百姓数目都不曾有何增长,一是因此处地产贫瘠难以滋养,一便是战事频繁,兵祸甚重,大多数百姓都忍受不了这种朝不保夕的动荡生活,进而离乡背井,远走他乡。

    也正是因为此地远离连城,人力匮乏,鲁智的势力未曾延伸至此,那鲁隘方才敢伫足停留。

    据鲁家的探子相告,这陇山内有一处河道,长约二十余里,蜿蜒曲折,宛若蛟龙在潭,沉潜于陇山崇山峻岭之间,正乃是贼人停留驻扎之所在。

    这么大的山脉叫他们如何去寻找那条山谷,贸然行事自是不妥,文定等人一面借宿于附近老乡家,一面随便打听这拨贼人的情形。

    留他们住宿的是一位猎户大嫂,人极是热情,文定三人一住进她家,便开始前前后后的为他们端水洗漱,张罗吃食,还将自家的主屋空出来专门给他们歇息。

    主人家如此盛情款待,倒叫他们感到不好意思,要以银两答谢,可那大嫂却板起了面孔道:“我们这山里人家几年也不定有生人经过,你们远道而来能住在我家,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怎能要你们的银子?我们山里人虽没见过世面,可也不会贪图这些银子。”

    文定赶忙向主人家道歉,不得已惟有退而将他们随身携带的食盐相赠。做了这些年买卖,文定谙晓各地货物流通的迥异,知道在这种偏远的地方,好像食盐这样廉价的生活必需品要比银两更为重要。

    那位大嫂也欣然接受了这小小馈赠,在文定等人的询问下,向他们介绍了此地情形:“我们这里就是林子多猛兽多呀!除此之外,再就数兵多土匪多,鸟兽远远看见了都得躲的老远。你们琢磨琢磨,你们要找的那几个人一旦扎进那绵绵大山,谁能找到他们的踪迹呀!”

    看来想要找到鲁隘那伙贼人还不是三两日便能如愿之事,在那东西绵延一百八十里的陇山里,就算藏上支千员军队都让人难以觉察,更何况鲁隘如今的部下尚不足百人呢!

    “不过你们也不要灰心。”看着三人一脸的失望,房东大嫂又道:“我男人可是我们这大关山里顶好的猎人,前几日和村里的男人们进山打猎去了,不在屋,过两日等他回来后,让他引你们去山里找找,说不准就找出蛛丝马迹。你们呢也别着急,就在我这儿安心住下。”

    “那一切就劳烦大嫂了。”

    文定他们借宿的小村寨拢共不过五六户人家,男人们入山狩猎,村子里只剩下老人、女人和小孩们。此地的百姓能在这兵燹不绝,苦寒贫瘠的陇山生存下来,性情自然与他处不同,一听说有外人来村里借宿,翌日天刚亮便纷纷聚集于司徒大嫂家,来见见这几个山外来人。

    别看仅是些老人孩子,可那份豪爽还是令文定等人瞠目结舌,初时问了问文定他们来自何处,来这不毛之地做甚,话没说两句便纷纷从自己的屋里搬来了酒坛,拉着他们喝起了早酒。

    西北之地不但是村民热情,酒也是火辣辣的,饶是文定向来自认酒量还过得去,可刚喝下一碗他们那自酿的烈酒,文定便感觉喉咙呛的直发痛,头也开始变得晕沉沉,反倒是祖个那小子可以适应的来,与村民们你一碗我一碗的喝了起来。

    这些老村民们到过最远的地方也不过是这大关山中的庄浪县城,更多的则是终生呼啸于山林间,从未见过山外的世界,对文定等人自然好奇的紧。

    正说笑着,门外传来一阵雷鸣般的响动:“婆娘快拿酒来,这几日把我给馋的嘴里都快要长泡子了。”

    话音刚落,门便被打开了,一个身披兽皮的魁梧壮汉,肩扛手提着几样半大的野味进的门来,见到满屋子人,希奇道:“哟,这是有什么喜庆事呀!老老少少都聚在我屋里?”

    “什么事?大好事!你家来贵客了,快来见过这几位远方来的贵客。”

    那司徒猎户定睛打量了整间屋子,果然瞧见了文定他们这三个生人,欣喜道:“我说怎么这回运气好,回程的路上随手抓到了一只金鸡,原来是有贵客临门呀!”说着将手上一只瘦小的山鸡搁在了桌上。

    只见那只垂头丧气的山鸡头顶及背部有耀眼的金色丝状羽,枕部披风为金色,隐隐带有黑色条纹,上背金绿色,下体绯红。双翼为金色泛着蓝光,尾长而弯曲,中央尾羽近黑而具皮黄色斑点,其余部位黄褐色,轻轻舞动起来煞是好看。

    “霍,这可是好些年没见着的稀罕物了,大伙还以为咱这关山里不会再有了,楞是让你小子给活捉了一只,豹儿你可真是替你们司徒家长了脸面呀!”

    “哪里呀!全仗着贵客的喜气。”司徒豹呵呵一乐道:“婆娘,趁着金鸡还没咽气,快拿去剥皮去毛,给贵客烧道拿手好菜。”

    这金鸡生长于高山密林之间,数量有限的紧,就是远远的看上一眼都是十分难得,更别说活捉了。

    “住手。”司徒大嫂刚刚提着金鸡往厨下走,门外便传来了一声惊呼,一位老者随即推门进来,一把夺过大嫂手中的金鸡,抱进自己怀中,爱怜的轻抚那身华丽的羽毛。

    “原来是秦伯呀!我正预备着等婆娘把这只鸡弄熟了后,去找你过来一同享用的,没想到你自己就来了。”

    “哼,我要是晚来一步,险些就让你铸成大错。”

    “怎么了?”

    “混帐小子,这金鸡乃是山神之子的化身,也是你这个凡夫俗子能够杀的吗?哪怕就是伤了一根羽翼,山神降临的雷霆之怒也会让我们村子覆灭,若不是一早有人来报,险些让你这混小子闯出滔天大祸。”

    真的还是假的呀?那只稍稍大过鸽子的野鸡竟会是山神之子?文定心中泛起丝丝疑问,不过仔细看来,那身华丽的羽毛的确与众不同,不似等闲凡品。

    “秦伯,以前只是听说这金鸡几年才看到一回,可没听说跟山神有什么关系呀!您这话是不是有些夸大了呀?”

    “我都是年过花甲的人,还能骗你们不成?以前之所以没向你们这些个后生晚辈说明,不过是因为想到你们能有缘看见金鸡一眼都十分难得,必定也做不出什么蠢事来。听先人们说,当年就是因为不小心伤到一只金鸡,结果引发山崩地陷,死伤惨重,后来不仅要替金鸡疗伤,族长还领着全族老小向山神祭祀,方才平息了大神之怒,保住了我们村子的血脉。”

    原来竟会是如此严重,怨不得秦伯要这般大发雷霆。司徒夫妇被他好一顿训斥,非但不敢有丝毫怠慢,还得是笑脸相迎,特别有趣的是司徒豹身形整个要高去秦伯一个头,在这个村中长辈面前仍旧是战战兢兢有如做错事的顽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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