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好巧 (第2/3页)
分上的路,到了朱仙镇已经夜深了,若要投宿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好在此地也如沙洲一般乃是商贾云集之地,总有些眼光独具的客栈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
这一路出来七绪倒也没想着省钱,想着自己存在汇丰钱庄的钱应当足够此行开销,是以在选择客栈的时候,她也绝不委屈自己,最终选择了看起来像是城里最好的客栈,悦来客栈。古人到底是没有多少创意,前世的电视里但凡出场的客栈,被取名“悦来”的十有**,想到这里也开始怀念起沙洲城的如家客栈,莫老板也真是个妙人儿,她到底是不是穿来的,还有待考究。
从来七绪只把这次出行当作是一次旅行,大西北n日游,其实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只不过为了满足好奇心,想要去那个地方看一看,所以赖床的习惯依旧没有改变,只是七绪醒过来的时候却觉得有些奇怪,按说虽然给老爹留叔叫他不要跟着来,但老爹从来也不是这么听话的好同志,难道老爹真是铁石心肠?
从东晋去往西秦并不如从沙洲往朱仙镇这样便当,同行于两国间必然需要官府的路引,这是出门前甘靖曾经提醒过的事,这些事阿关跟随在甘靖身边早已熟悉,一大早便自告奋勇的往朱仙镇的衙门去了,如果说起初跟着自己是因为少爷的命令而显得有些扭捏,眼下他却显得比自己还要兴奋几分,年轻人嘛总是喜欢到处走走看看的。
难得来到朱仙镇,也许这辈子也不会有第二次了,总不好把时间都浪费在客栈看花瓶吧,沙洲的榷场是朝廷钦定的边境唯一一个能与周边诸国进行贸易的城镇,从这点上来看我们尊敬的陛下还是位很有远见的君主。只是这朱仙镇借着地理上的优势,也成了两国商贾贸易频繁的地方,这个热闹怎能不去凑呢!
走在大街上偶尔也能见到几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有从波斯来的传道士也有大腹便便的商人,而沿街摊点中所摆放的物件比之沙洲城里的更为稀奇,不过最稀奇的却是她竟然又遇上了那个人,只不过在再次相遇时,对方身上穿着的已经不是那件破旧的乞丐装,取而代之的是一身绛紫色的雪缎褂子,腰间别着一串金镶玉的类似腰牌状的东西,这东西看起来似乎有些眼熟,正因为对方这样大的改变,以至于七绪在第一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