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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第1/3页)
写这部小说之前,我想有必要先介绍我几位大学时候的宿友加兄弟。
老大王小军:他生下来时据说仅只4斤,其高大威猛的父亲本来已为他取名为王军,意思是希望他能象军人一般体魄健壮,一见之后大失所望,估计他先天不足,后天也难有多大发展,只好在中间加了一个小字。他父亲还因此联想到配偶不贞,那时没有dna,否则早就抱上老大去做亲子鉴定了。老大小时侯经常被同学无故痛殴,就连女同学也能对他呼来喝去,幸好他初中时居然象吃了饲料一样疯长,方才慢慢摆脱被同学欺负之苦。到考上大学时老大已身高一米八,虎背熊腰,让人望而生畏。现在老大在家乡开了个药品超市,有滋有味地做他的小老板。
老二杨伟:他人长得极为普通,甚至还可以说是有点丑陋,但却是满腹经纶,经常能说出点很有哲理的话,对事物也往往能看破其外在的各种遮掩,而一针见血指出它的本质来,这点让我们对他除了佩服外还有点小小的恐惧。杨伟尤其是弹得一手好吉他,能自己写词做曲,最大的愿望是做位流浪歌手,我们取其音叫他“阳痿”,他现在是一家游戏公司策划部的经理。
老四丁剑鸿最崇拜的是福尔摩斯,做梦都想成为世界知名的大侦探。我有好几次听到他在梦中狂笑:“西里博士,你投降吧,其实从最开始我就在怀疑你了。”于是我们叫他“福尔小斯”。这小子对侦探行业有着异乎寻常的狂热,到广州一年后就辞掉了周阳好不容易为他找的工作,自己搞了个地下的调查公司,刚开始半年只接到两件业务,帮别人找丢失的两只猫。不过他运气不错,在几乎走投无路时遇上了位回大陆寻亲的台湾老头,于是自告奋勇帮老头找寻四散了50年的亲人。两个月后,连官方都没找到的人竟然被他从人海中给挖了出来。台湾老头除了给他一大笔钱外,还在电视和报纸上为他大肆吹嘘,致使丁剑鸿一夜成名。现在他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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