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2/3页)
“我觉得费尔丁扮演第三个凶手很有意思。以前没有这种例?”贺米亚问。
“我想有,”大卫说:“那时候多方便啊,只要想除掉一个人,随时可以找到替你动手的凶手。要是现在还能这样,那就有意思了。”
“可是还有啊,”贺米亚辨道:“那些地痞流氓什么的,像芝加哥就有。”
“喔,”大卫说:“我指的不是那种人,我是说一般人想除掉某个人――例如生意上的劲敌、老不死的有钱姑姑等等。要是现代人能打一通电话,说:‘麻烦派两名杀手来好吗?’那该有多方便。”
大家都忍不住笑了。
“可是如果真的想那么做,也有办法,对不对?”芭比说。
我们不解地看着她。
“什么办法,宝贝?”大卫问。
“喔,我是说,也有人办得到……像你说的,跟我们差不多的普通人。不过我猜费用很贵。”
芭比的眼睛张得大大的,看来天真无邪,双唇也微启着。
“你到底在说些什么?”大卫好奇发问。
芭比似乎很困惑。
“喔――我想――我弄错了。我指的是‘白马’那种事。”
“白‘马’?什么样的白马?”
芭比红着脸,垂下眼睛。
“我好傻,我――只是听别人说过――不过我完全弄错了。”
“来,吃点布丁。”大卫体贴地说。
(二)
每个人大概都有过一种奇怪的经验,就是听到一件事之后,往往会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又碰到一次。我这回就是。
第二天早上,电话响了,我过去接。
“福来斯曼七三八四一。”
电话那头传来像是喘息的声音,对方上气不接下气,但却很坚定地说:
“我想过了,我会去!”
我迅速动动脑筋。
“太棒了,”我一边拖延时间道;“噢你――是――”
“毕竟,”那声音说:“总不会被雷击两次吧!”
“你肯定没打错电话吗?”
“当然,你是马克-伊斯特布鲁克,不是吗?”
“对了!”我说:“你是奥立佛太太。”
“喔,”那个声音说:“原来你刚才不知道我是谁啊?我根本没想到。我说的是罗妲的园游会,如果她希望我去,我就去。”
“你真是太好了,他们一定会很感激你的。”
“不会有宴会吧?”奥立佛太太问。
她又说:
“你也知道,那些人明明看到我在喝姜酒或者蕃茄汁,没有在写作,偏偏还要问我‘现在有没有在写作?’又说他们喜欢我的书,这话当然很讨人喜欢,问题是我从来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要是我说:‘我很高兴。’听起来就像‘很高兴认识你’一样陈腔滥调。嗯,事实当然没错。你想他们不会要我到‘粉红马’去喝点东西吧?”
“‘粉红马’?”
“是啊,白马,我是指酒店。我对酒店实在很没办法,我可以勉强喝点啤酒,可是会觉得很难过。”
“你说的‘白马’到底是指什么?”
“有一家叫‘白马’的酒店,对不对?或者是‘粉红马’,不过也许是在别的地方,只是自己胡思乱想。我有时候真会乱想。”
“鹦鹉怎么了?”我问。
“鹦鹉?”奥立佛太太似乎十分迷惑。
“还有蟋蟀。”
“说真的,”奥立佛太太威严地说:“我看一定是弄昏头了。”
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我还在想这二度听到的“白马”时,电话又响了。
这回是索马斯-怀特律师,他告诉我,我教母海吉斯――杜博夫人在遗瞩,准许我从她的藏画挑选三幅。
“当然,没什么特别值钱的名画,”索马斯-怀特先生用十分忧郁的声音说:“不过据我所知,你曾经表示过欣赏死者所收藏的一些画。”
“她有几张很好的印度风景水彩画,”我说:“我想你一定写信通知过我,可惜我忘了这回事。”
“不错,”索马斯-怀特先生说:“可是遗嘱各条款已经开始实施,执行委员也在安排出售她在伦敦的屋,要是你最近能抽空到爱拉斯米尔广场来一趟――”
“我现在就来。”我说。
看来,这不是个适合工作的早晨。
(三)
我把挑选出的三幅水彩画夹在腋下,离开爱拉斯米尔广场四十号,几乎立刻撞上一个正要进门的人。我们彼此道歉之后,我正要叫计程车,忽然想起什么,马上转身问对方:“嗨――你不是柯立根吗?”
“是啊――你――对了――你是马克-伊斯特布鲁克!”
以往念牛津大学的时候,吉姆-柯立根和我一直是朋友,可是我们到现在至少有十五年左右没有见面了。
“我知道你很面熟,就是一下想不起来。”柯立根说:
“我经常看到你的章,很喜欢看。”
“你最近怎么样?是不是真像你所希望的从事研究工作?”
柯立根叹口气。
“很难,太花钱了――除非能找到一个听话的百万富翁,或者意见不多的基金会。”
“肝蛭,对不对?”
“你的记性真好!不,我已经放弃肝蛭了,我目前最有兴趣的是一种跟脾脏有关的腺体,你一定没听过。表面上看来,好像一点作用都没有!”
他的口气带着科学家的研究热忱。
“那还研究它做什么?”
“喔,”柯立根有点歉然地说:“我认为这种腺体会影响人的行为。粗浅点说,就跟你车煞车的时候少不了一种液体一样。没有那种液体,煞车就不灵光。人体也一样,要是这种腺体分泌不够,就可能――我只是说‘可能’――使人犯罪。”
我吹了声口哨。
“那么‘原罪’的理论怎么办呢?”
“是啊,”柯立根说:“牧师不会欢迎我的理论,对不对?老实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人对这种理论有兴趣,真是不幸。所以我现在还在警方担任法医。也挺有意思的,可以看到不少犯罪型态。不说了,免得你不耐烦――一起吃午饭怎么样?”
“可以啊!可是你不是要去那儿吗?”我朝柯立根身后的屋点点头。
“也不是,”柯立根说:“我只是想法碰碰运气。”
“那里只有一名管理员,没别的人了。”
“我想也是,不过我希望能知道一点已故的海吉斯―杜博女士的事。”
“我一定比那个管理员知道得多,因为她是我教母。”
“真的?那我运气太好了。我们上哪儿吃午饭,郎地斯方场有个小饭店,不算豪华,可是有一种特别的海鲜汤特棒。”
我们在那家小餐厅坐定之后,一名脸色苍白、穿着法国水手裤的男孩,端来一锅热气腾腾的汤。
“太棒了,”我一边品尝一边说:“好了,柯立根,你想知道些什么?顺便告诉我,为什么?”
“说起原因,话就长了,”我的朋友说:“先告诉我,她是个什么样的老太太。”
我想了想,答道:
“她是个旧式妇女,是某个小岛已故总督的遗孀,有钱,也喜欢过舒服日,冬天就到国外的避暑胜地去。她的屋很大,有很多维多利亚式的家具,也有各种好坏不一的维多利亚式银器。她自己没孩,只养了一对教养得很好的狮狗,爱得不得了。她是个顽固的保守主义者,心地很好,可是很**,老是要坚持她自己的意见。你还想知道什么?”
“我也不知道,”柯立根说:“就你所知,她有没有可能受人敲诈过?”
“敲诈?”我很意外地问:“我觉得太不可能了,到底怎么回事?”
就这样,我第一次听到高曼神父遇害的故事。
我放下汤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