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三节 谈判 (第3/3页)
之下,庞勇强这才飞往了深圳。
……
第二天,本来说好的高级别会谈,却因一个电话而不得不中止了。
一大早,佳兴的一位副总就亲自打电话过来给庞勇强解释说:“庞总,万分抱歉啊,昨晚我们计总接到市领导的电话,今天一大早陪领导上北京了。因为昨晚收到消息时,时间已经太晚,怕影响您休息,今天他们走得又太早,没能提前跟您说一声,计总让我代他向您道歉。计总的意思,能不能请您在深圳等他一天,他估计明天就能回来。”
有什么办法呢?主动权可是操在人家手里,此事谈不成,对佳兴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对庞大可就是另一方境界了。
可是,这一等,就等了两天,直到第三天,才终于见上了计宪法的面。
在计宪法的授意下,佳兴方面毫不客气,在正式协议外又额外提出了四点补充意见:
第一,由佳兴百货全面收购庞大所持康南百货的全部股份,收购价由双方共同商定。第二,庞大通过其它法人帐户或个人帐户所持有的康南百货股份,必须全部向佳兴百货通报清楚,且两年内不许抛售,但允许其选择抵押融资。第三,两年后,对这些帐户所持康南百货的股份,佳兴有优先购买权。第四,庞大必须保证康南百货在整个收购过程中的正常运转,必须保证所提供给佳兴百货的全部信息的真实性。如果康南百货在此期间出现异常或庞大所提供信息有不实之处,佳兴有权随时中止收购行为,并由庞大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面对如此咄咄逼人的收购意见,庞勇强最终无奈地选择了接受。在进一步涉及收购基准价的谈判中,双方最终同意以股票二级市场上“从收购协议生效之日起的50个交易日内的平均价为基准,折扣10%”作为收购基准价的提法。
前后历时十来天,一桩大事终于落定。计宪法盛情邀请庞总顺便到香港一游,庞勇强婉言谢绝了,他需要赶紧回去处理一些细节上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