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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一节 往事(2) (第1/3页)
往事(2)
到了1989年春节前,陇江县有华侨从境外回来,在当地投资修建了一家在当时看来相当豪华的宾馆。当然,以现在的眼光来看,估计连三星都算不上,可在当时,却成了一个轰动全县乃至于全市的大事件。
开业那段时间,宾馆门前彩灯高挂、彩旗飘扬,还经常是锣鼓喧天。
更能吸引人的是,老板在宾馆大堂内架了一台摄像机,镜头就对着整个大堂,来来往往的人群,其图像马上就能在高高挂起的一台彩色大屏幕电视上显现出来。这对于这个偏僻的小县城来说,实在是太神奇、太有吸引力了,引得县城里大人孩子没事儿都要到大堂来走一走,逛一逛,看看自己在电视上的样子。
那段时间,宾馆客房自然也是暴满,人们都能以住一住这样的宾馆为荣。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的新奇劲儿逐渐过去了,人流来的少了,可摄像机和电视却顽强地呆在原地,坚守着自己的岗位。
突然有一天,刑警队接到报案,说宾馆401房间死了一个人。这个人可不简单,竟然就是江对面、大敏登的亲弟弟。勘察完现场,队里顺便也取走了案发当日大堂摄像机里所拍摄的录像带。
从现场来看,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可疑的地方,死者应该是在卫生间里,自己注射毒品时,因注射过量而死亡的。整个房间也很干净,唯一令人不安的地方是,死者身上除了少量毒品和一点点少得可怜的外币,竟然什么也没带。
那,他来陇江县,究竟要做什么呢?
在进一步展开的外围摸排中,宾馆门口卖百货的小店主反映说,事发当日,曾经见过庞勇强一伙进过酒店,大约一个多小时才出来。
结果,队里找庞勇强等人核实时,他们却一口咬定说,自己当天根本没有去过宾馆。接着,仅仅才过了一天,之前反映情况的店主又主动找到队里来,改口供了,说:“自己当时记错了,后来想起来了,庞勇强他们不是事发当日去的,应该是前一天。”
徐立功当然不会轻易被小店主的口供牵着鼻子走。当时,公安局里条件简陋,还没有录放相机,他找到一位私人老板借了一台,全队人一起围着电视,认真查看当天的录像记录。
看着看着,大家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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