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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设省置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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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三章 设省置府 (第2/3页)

耗由各省、府、县地方行政机构负担,朝廷只负责提供武器装备及新兵训练。

    第三,在军事方面,建立全新的、与行政司法机构相互**的地方军事力量架构。

    省一级设立都指挥使司,其最高军事长官为总兵。各省将根据所处位置、所面临的安全方面可能的威胁,驻扎由总兵统领、指挥的地方“保安军”五千至七千五百人(两至三个团)。而且,与以往各地驻军驻扎于各军、州、县城内不同,各省总兵所统领的地方“保安军”将根据各省实际情况,被安排驻扎于省内各战略要地专门为其建造的营垒之,未得朝廷旨意,不得进入城池之内――在情况紧急时,有布政司正式行,请求都指挥使司派兵协助维持地方治安时可以例外。

    府一级设立指挥使司,其最高军事长官为守备。各府将根据所处位置、所辖区域面积,驻扎地方“保安军”一千至一千五百人(两至三个营)。而且,与都指挥使司所辖“保安军”一样,各府所辖“保安军”亦驻扎于城池之外,未经所属府的布政司和都指挥使司联合授权,不得进入城池之内――在紧急情况时,有知府衙门正式行,请求指挥使司派兵协助维持地方治安时可以例外。

    县(州)一级不设常备军事机构,而是由各县(州)武装警察部队负责守卫。

    除上述省、府、县三级地方军事配备外,在平定南汉、消灭契丹人后,朝廷还将在全国各战略要点驻扎隶属央禁军系统的“飞龙军”,并由朝廷委派的将领统带、指挥,不受地方军事和行政机构管辖。

    总的来说,穿越团队所采取的这套地方行政、司法、军事机构与前世明朝时的地方三司分立方式类似。所不同的,一是在增加了直属央禁军系统的驻军,二是摒弃了被证实随着时间推移将越来越背离设置初衷、弊端也会越来越大,为后人所诟病的卫所制度,而是采取了一种央募兵(“飞龙军”、“保安军”)加地方募兵(武装警察)的征兵方式,以求发展出一种既能保证军队数量和战斗力,又能减少朝廷财政负担的两全其美的新道路。至于这种方式是不是完善、能不能成功,则只能靠时间来检验了。

    当然,如此大规模的机构调整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何况此次由穿越团队主导的地方机构调整不但涉及到行政、司法机构,而且还包括了地方驻军。新机构的建立,官员的调换、任免,各地驻军营垒的修建和兵员的调动,林林总总、千头万绪。即便穿越团队拥有像王崤峻、张维信、徐绍安等等精通政务、军事的能手,又有像王溥、范质这样政事纯熟悉的本地官员协助,这次机构大调整依然进行了一年多的时间才算基本完成。期间,虽也有部分地方节度使、刺史因为不愿放弃手的权力――哪怕那已经是与其鼎盛时期无法相提并论的权力――而态度消极、动作迟缓,甚至有个别节度使暗准备,打算以武力抗拒这种彻底削夺地方藩镇权力的大调整。但一来,经过前一年削弱地方藩镇的一系列有力且有效的举措,使得这些个地方藩镇势力实力大减,在强大的朝廷面前,其反抗行为根本不可能成功。二来,在早已渗透进地方藩镇势力,对其方方面面的情况了如指掌的“暗羽”(情报部)密探面前,那些个图谋不轨的地方藩镇势力也根本不可能人不知、鬼不觉的进行反抗准备,其败亡也就是必然的了。是以,尽管其有一些小波折,驻扎各地的“飞龙军”和“保安军”奉命小规模出动过几次,以扑杀几个自不量力、胆大妄为的地方节度,但就总体而言,此次机构大调整还是顺利的、成功的。

    在这次涉及后周数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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