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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合作(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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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 合作(七) (第2/3页)

本,交给柳云燕。如果柳云燕对本没有意见,那么双方就可以在本上签字,正式开始合作了。

    虽然在柳云燕看来,双方的合作原本就是一种暗地里的交易,根本就是见不得光的,弄这些个什么合作协议、签字仪式等等事情完全没有必要。在现在的这种情况下,双方即便是签了字又能怎么样。合作协议写得再好、再严谨,也不可能像普通买卖合同一样,拿到官府去办手续。即便是某一方不按协议办事,或者干脆不承认双方之间的协议,另一方也不可能拿着协议去官府告状――告状的结果可能是双方都被官府当奸细抓起来。

    不过,柳云燕现在是有求于人,既然张维信明确要求双方签这个所谓的协议,她也就客随主便,爽快的答应了张维信的这个要求。leduwo不过,在答应签协议的同时,柳云燕也向张维信提出了一个要求,那就是在双方的协议签字仪式上,她希望“清园”兄弟说话最管用的人能够到场,并由这一个或者是几个人代表“清园”兄弟签字。

    对于柳云燕的这个要求,张维信并没有马上回答给予答复,而是通过程飞从旁边房间得到执委会的同意后,才向柳云燕表示接受她的条件。随后,柳云燕便离开了“天福楼”,而张维信则来到旁边的包间,与执委会的成员一起对当天的谈判进行了总结。

    当天晚上,在“清园”的小会议室里,张维信向委员会汇报了此次谈判的过程,并提交了总结报告。委员会对张维信的表现予以肯定和赞扬,同时要求他再接再厉,与行动执委会和商贸组一起,拟定出正式的协议本。

    经过众人的努力工作,完整协议本在第二天下午就交到了委员会,并得到了认可。随即,由程飞将协议本送到了柳云燕的手上。对于这份字协议没什么兴趣的柳云燕自然也不会提什么意见,只是粗粗过了下目,便表示对协议没有任何的异议,希望双方能够尽快开始实质性的合作。对此,程飞表示没有问题,并按照来之前执委会的交待,和柳云燕约在第二天上午在“天福楼”签字。

    第二天,阴历四月三十,“清园”兄弟的代表李俊武、王崤峻、张维信、徐绍安四人,和“飞燕堂”幽州分堂的副堂主柳云燕在“天福楼”的“天福”包间见面。双方相互寒暄了几句后,便在合作协议上签了字。合作协议一示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

    签完了字,双方正式建立了合作关系,彼此之间也就不再像以前那么客套了。众人落座之后,张维信便向柳云燕说道:“柳姑娘,大家都已经在合作协议上签了字,从现在开始咱们就是合作伙伴了,张某说话也就不兜圈了。在合作之前,咱们曾经有言在先,只要双方开始合作,柳姑娘就要把筱筠的家人放出,还给他们自由行动的权力,现在是不是到了柳姑娘履行诺言的时候了?”

    张维信的要求在柳云燕的预料之,见对方提起此事,柳云燕自然不会故意找茬,于是说道:“这个自然,小女原打算一回去就将杨家的人送到公府上的。”

    “区区小事就不麻烦姑娘了,待此间事了,张某会跟着姑娘一起回府上,亲自接三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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