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桎梏 (第2/3页)
子有了凝聚力,纪律性、组织性、战术性这些之前与凌云毫无关系的词一下子全都蹦了出来,这就是偶像的作用吧,每个球队都需要一个主星骨,凌云的主心骨就是贝克汉姆。
甚至连郑柯达和“眼镜”平时这么顽皮的“捣蛋鬼”,这些天也变得格外听话。
所以说凌云队能取得现在的成绩并非偶然,而是必然。一支成功的球队必定是一支团结的球队,像曼联、巴萨这种球队,无论阵容怎么换,他们的气质仍旧在里面,球队的风格仍旧未变,他们有“魂”。
而目前的凌云队显然也具备这一点,而且他们拥有在中超赛场上最优秀的一批年轻球员,曹北箭、雄健、郑柯达、姚磊、莫飞(眼镜),都是以后国家队的顶梁柱。
贝克汉姆十八岁出道,三十九岁退役,驰骋足坛二十二年,经验丰富,阅人无数。他自然清楚队内哪些是苗子,哪些是“废材”,但除了一个人,便是李小翔。
首先必须肯定李小翔的速度,他的速度的确惊天地泣鬼神,风驰电掣的那一霎那,使球迷们会产生在看英超的错觉,国内真的很少有这个类型的球员。苏雷虽然速度比他还快一点,但人家是前锋,多数时候是短程冲刺,不像他,在整条边路来回飞奔,经常性就是将近一百米的高速冲刺。
但这是很费体力的,特别像李小翔这种耐力差的球员,每次冲刺一下都不得不调整好长一段时间,不然就只能踢半场了。这确实是很令人头疼的一件事情,因为李小翔针对自己的体能特训已经很严格甚至很血腥了,你不能要求他为此再多付出点什么了,他的努力已经到极限了。
还有就是他的基本功,像停球,盘带,传球(低平球),射点球这些职业球员必须要熟练掌握的东西他都很生疏,只有业余球员的水准,经常性的失误,即使他已经很努力,但终是效果一般。
好在他师从于小贝的传中练得还不错,再加上那骇人的速度,在中超这种级别的联赛里还能展现出一点价值来。
英明的小贝一直把他当奇兵来用,就像当年德国用奥东科尔一样,至少他们的速度无人能及,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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