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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我就是要攻略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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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七章 :我就是要攻略主角 (第1/3页)

    陶思淼的原名叫做陶乐,就像你们看到的,他的确是一名穿越客,他觉得自己很幸运,因为在发生车祸之后,没错,就是经常在小说和影视剧里看到的桥段,发生了车祸,身体在这个时空死了,灵魂却穿越到了另外一个时空里,不过他既没有回到古代也没有穿梭到未来,而是穿越到了一本坑掉的网络小说里,他曾经追过的那一本。

    穿越的情况跟他看过的好几本穿书小说一样,他感到很兴奋,因为他有着小说主角一样的经历,这就意味着他必定会在穿越的世界中拥有一个崭新而精彩的人生,不然要他穿越干嘛?如果他终究只会当一个炮灰或者路人甲,那老天为什么还要让他穿越重生呢?不不不,正因为老天选中了他,所以他是独一无二的,小说里不都是这么写的吗?

    尽管他没有变成主角或者是继主角之后的第二个份量极重的角色——反派,他只是重生到了《凌云九霄》这本书里的一个配角身上,但在穿书小说中,穿到炮灰及路人身上咸鱼翻身的比比皆是,他觉得这更加契合了他将会成为这本小说的主角的事实。

    而且这个角色并不差,相反还很讨喜,对于外貌协会会员的陶乐来说,陶思淼的性格和长相他都很满意,他那清秀可**的外形配上活泼开朗的性格使他在擎天门的那堆师兄弟里很吃得开。忘了补充一句,陶乐,性别男,**好男,在修真界美男如云的情况下,每天对着那么多养眼的小鲜肉,他实在是过得如鱼得水。

    不过在修真门派虽然过得安逸,但他还是没有忘了他肩负的“使命”,在小说里,他这个角色会成为主角的小弟,而在陶乐穿越过来之后,他当然不会忘记和主角搭上线,与主角组队打怪刷他的好感度这成了他的目标。女人可以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那么配角当然也可以通过征服主角来征服这个世界喽,更何况他是这本书的读者,他比其他人,比书中的这些npc式人物更加清楚剧情的走向,也就更加可以赢得主角的好感进而征服他。

    陶乐觉得自己的计划非常棒,特别是当他终于“千辛万苦”找到主角的时候,对方令他眼前一亮,不,应该是两眼冒精光,他那俊美的外形,挺拔的身材,独特的气质完全没有辜负他大开的脑洞,甚至比他想象得还要出色。虽然陶乐的几个师兄弟长得也不错,但是跟主角一比那都给衬成了渣渣,他觉得自己来找主角是找对了。他打算露一手来引起对方的注意,那就是展现他“先知”的能力。

    很好,他显露的预知能力很好地引起了沈则容的注意,呃,或者该说是警惕,不过不管怎样,他都成功地勾搭上了他,引起了他的注意。对方越是冷冰冰地拒人千里之外,就会越发激起陶乐想要征服他的雄心,啊!小说主角与穿越读者,多么般配,简直完美!

    “小蓉蓉!蓉蓉!”就像现在,陶乐又开始了他的调戏行为。

    “闭嘴!你可以叫我的全名,但不许这么恶心地叫我!”

    这一贯招来了沈则容的不满,小容容?容容?这都是什么鬼称呼,连他师父都没有那么恶心地称呼过他,或许如果他师父喜欢这么叫的话,他会毫无抗议地欣然接受,但是别人不行,特别还是这个话唠。

    “那我叫你小蓉好吗?”陶乐讨价还价道。

    “不行!”那是属于他师父的称呼!沈则容向那个嬉皮笑脸的人射出一记狠厉的眼刀。

    如果眼刀可以杀人,对面的陶乐早被捅成马蜂窝了,但是因为他的脸皮特别厚,所以他仍是笑嘻嘻地:“我叫你则容总可以了吧,你可以喊我淼淼,我不介意别人这么称呼我。”相较于主角的“小肚鸡肠”,陶乐表现得十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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