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 摸鱼摸到大白鲨(四) (第2/3页)
为提供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法律同时还具有概括性,它是人们从大量实际、具体的行为中高度抽象出来的一种行为模式,它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是反复适用多次的。法律还具有普遍性,即法律所提供的行为标准是按照法律规定所有公民一概适用的,不允许有法律规定之外的特殊,即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当然,法律是人为创造的,因为人本身便是不完美的,人们所制定的法律也会有着很多的漏洞。
而这些漏洞,正是让许多有心人在法律面前格外嚣张,让他们有机可趁。
有时候,法律又是不平等的,它会成为“有权有势”之人的保护伞,成为平民的枷锁。以前叶枫也是被这把枷锁牢牢铐住的一员,现在即使这把枷锁没有自己变“细”。叶枫也早已超脱出它之外。
末世之中,法律依然是掌权者的工具,不过这工具的能力被极大的削弱。
人命也就不再值钱,每天都有人丧生,有的是在兽口,还有很多则是被自己的同胞所杀……
总的来说有好有坏吧,可能叶枫天生就是那类藐视律法的人,他渴望自由,真正的自由,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四大名著中,叶枫最喜欢《水浒传》。不为里面描写的好儿郎,不为其中众多美女,美妇,只为那水泊梁山的快意生活,快意恩仇!
在这个世界上,不管是有法还是无法,强者永远是强者,弱者也依然不会蜕变,法律不是万能的,一切都要靠自己,强者为尊,弱肉强食,乃是自然法则,没有人可以去改变它,除非有人能凌驾于青天之上,制定法则,改变未来,掌控他人的命运。叶枫却没有想那么多,他只希望能驾驭自己的命运,我命由我不由天!
地上的积雪越来越少,齐膝高的杂草,也如大部分的变异树种一般,不会枯萎,它们一直都是黄中带绿的颜色,仿佛超脱了四季轮回,不会有萎靡期一般。叶枫踏草而过,目前这些杂草还没有进化到能威胁他的地步,只是它们的生长周期发生了变化,四季常青,不会枯萎。
走着走着,叶枫看到前方有条小河挡着去路,绕道而行还是渡河过去,这是个问题。
看这小河不过是十来米宽,河水也不像是很深的样子。叶枫有了个大胆的决定。
走!下河摸鱼去!
不错,正是下河摸鱼,相信很多农村里的孩子都会有这样的经历,家在海滨的孩童,在海滩上捡贝壳,在浅水区抓小鱼,抓螃蟹也都是类似的童年乐趣。叶枫当年也是一个摸鱼的好手。
这水也倒不是异常浑浊,以叶枫的眼力,轻易就能看到河底一只只游动的大肥鱼,活灵活现,摇头摆尾,在哪里闲游着。这时候也差不多是下午的五点多。
“是该吃晚饭的时间了。”不知不觉中,时间过的飞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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