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章 摸鱼摸到大白鲨(三) (第3/3页)
一定要像讯息中说的照顾你表姐,把她当成自己的亲姐姐。母女二人不再打闹,互相拥抱着,各怀心思,全心全意为对方好的心思!
……
“……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叶枫一边振振有词,一边踏着大地,一步一步,步步生坑,真可说是一步一个脚印。
行路便是在修行,每时每刻,都要运用体内的源力,同时吸收着天地间的源力。今朝,本是道末法衰的时代,天降陨星,天地间的源力又富有了远古的储备。如同远古动植物高速进化,这个末世还要快上千百倍,人类若是还不自强,这动物界王者,地球的霸主之地位早晚要被取代。到时候,不仅仅是地位的问题,而是整个种群的生死大事。
诗歌,诗歌,诗可为歌,歌有诗意,叶枫就这样哼着只有他自己能入耳的调子,不过,阿木倒是不以为然,它醒着的时候,会听着这不着调的曲调,欢快的附和,也能听着这调调安然入睡。
就这样过着苦行僧般的日子,不过叶枫有一点好的,就是不忌口,不用只吃素食,在叶枫看来,被自己吃到肚里的动物都是因果,佛家不是说,凡事有因有果,种因得果吗?既然,这些动物被自己抓住,祭奠五脏庙,便是果,可能也是其他事的因。而这因在哪里,叶枫不知道,也许是前世这些动物欠自己的,谁知道呢?至于杀生太多,佛家所说的杀孽太重,死后要投畜生道,或是下十八层地狱,叶枫都不会顾及太多,做畜生也要做兽王,就算入十八层地狱,叶枫也会拼死杀回来,叶枫就是这样的人。这个世界已经够疯狂了,叶枫做事会比末世前要没顾及的多,这也是叶枫为什么发现自己有那么一点喜欢末世的原因。
末世前,人们在法律下,享受着权利的同时也被制约着,这条规则自然也是人定的,为了长治久安,社会的领导人必须颁布法律。有道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最早的法律条案,好像在甲骨文中就有记载。
法律最早出现在原始社会末期,当时使用的是习惯法和自然法,崇尚同态复仇。
最早的成文法是《乌尔纳姆法典》,源自古代西亚乌尔第三王朝。
乌尔纳姆约公元前2113年-公元前2096年在位阿卡德王国灭亡后,蛮族库提人统治苏美尔地区,虽然其间有些苏美尔城邦保持着相对的独立和繁荣。公元前2120年,渔夫出身的乌鲁克人乌图赫加尔起兵自立为乌鲁克王,并且打败了库提人,俘获了库提人的末代国王梯里根,乌图赫加尔占领乌尔后任命乌尔纳姆治理乌尔。乌图赫加尔与乌尔纳姆的关系现在仍是史学界研究的课题,一说乌尔纳姆是乌图赫加尔的弟弟,另一说乌尔纳姆则是乌图赫加尔的女婿。但可能在乌图赫加尔尚在世时,乌尔纳姆就已经与他反目为仇,不臣服于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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