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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柳凌的一个明媚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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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2 柳凌的一个明媚春日 (第3/3页)

用下巴蹭蹭想要夺过手机玩思危的额头,安抚着他。

    “他说他去医院看你,护士说你转了病房,因为头晕得厉害又睡不好,医生交代了必须卧床静养,不让人打扰,所以不告诉他,他想通过我转告你,他愿意私下和解。”

    柳凌说:“不能吧?他不应该这么快就妥协的,他以前可是……哎哎,思危乖,爸爸打完你再玩儿好吧?”

    “嗯?柳凌,你在跟谁说话?小萱不是没在京都吗?”

    “哦,是……朋友的儿子,……认在我身上。”

    “干儿子啊?哎,你都有小萱了,要认也该认个丫头啊,丫头多贴心,还落个儿女双全。”

    “呃……”

    “哦,不说这个了,我还得马上出去一趟,咱说正事儿。

    刚才你说张耀先不可能这么快妥协是吧?呵呵,确实,他不是因为我们妥协,更不是因为他对张伟光和自己的做法有了什么悔悟,应该是他觉察出有人想拿你这事为引线对付他,对方还颇有一些手段和实力,他想赶快把这事给了结。

    不过,他应该对对方也不是太顾忌,因为他在我们这边做的是两手准备,他这边找你和解,同时让张伟光在看守所闹,张伟光不是挨了你几拳头晕了会儿、脸也肿了吗?现在,张伟光在看守所不吃不喝,也说头晕恶心,还说左边耳朵听不清了,这会儿他应该送往医院检查去了。”

    柳凌说:“也就是说,如果我答应了他赔点钱就结案最好,如果我们不答应,他其实也不害怕,准备反诉我们一把。”

    王正维说:“就是这个意思,我现在想问问你的意思。”

    柳凌说:“老师,您比我更熟悉咱们国家的法律,那我告诉您我真实的想法。

    按照我们国家目前的法律,如果我不答应和解,案子按绝对正规的程序走,中间没有任何法律以外的东西起作用,张伟光受的惩罚也很轻微,我不甘心就这样。

    我知道我做为法律工作者不应该有这样的想法,可我控制不住我自己,除了我们国家对交通肇事者量刑过轻这个因素,最主要的是张伟光和张耀先在这件事中表现出的对普通人生命的漠视和对法律的蔑视,我心里现在像堵着一团火。”

    王正维说:“我知道,我也是这么想的。如果张伟光撞了人,他从法律层面上受到的惩罚和受害人受到的伤害是对等的,哪怕他态度不是太好,我也就认了。

    可是,看到你伤成这样,他在工作时间酗酒并且酒后犯罪,对他人的生命和国家财产都造成重大的伤害,却只需要花寥寥几千块,也许只是几百块钱就可以万事大吉,我忍不下这口气。”

    柳凌说:“所以老师,我不接受和解,张伟光那样的人,哪怕他只是进监狱住一天,对于社会也是一种警示,我也不希望他以后有机会耀武扬威地跟其他人说,只要有权,无论怎么践踏他人的生命和尊严都可以平安无事。”

    王正维说:“甚合我意,接下来,我会运用我所有的知识,给张耀先制造障碍,张伟光不接受法律的制裁,这件案子就不可能了结。”

    放下电话,柳凌把已经睁不开眼的思危换了个胳膊抱在左边:“你从现在就要知道,人的生命是平等的,并不会因为你坐在车子里、别人步行你就比别人的生命更高贵,所以你长大了,不要成为那样的人。”

    “啊嗯。”小家伙吧咂了下嘴巴,把脸埋在柳凌怀里,呼呼地睡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为了腰,每天少坐会儿,所以还是短小君。

    *

    后天有事,要出门一天,可能没时间写,前面有一篇《路人甲相亲记》的番外我发在了评论里,现在想得一次晋江的全勤,如果后天用那篇番外发文,看过的姑娘们有意见吗?

    *

    除了想要全勤,还有一个原因,评论很快就会被压得找不到,那章番外我写了好几天,但因为被压在下面,看到的读者应该很少,后来才发现这个文并支持正版的姑娘肯定看不到,我觉得有点可惜。

    *

    看过的姑娘们给个意见,因为我当时说了,那是给支持正版的读者的福利,所以不想发在正文里被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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