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七五章 头痛治安 (第3/3页)
的话,觉得齐昊对治安问题不是简单的提个要求,应该有他意思,如果要做到齐昊所讲的那样,就必须要加强治安管理,加强治安管理,必须建立机构、增加警力。
公安部门一直以来注重刑侦,忽视治安,这怪不得公安部门,改革开放前国家实行无产阶专政专政,把阶级敌人管得死死的,根本没有治安案件,因此无须治安管理。改革开放形势变了,公安机关也要跟上形势才行。
吴局长说:“公安局治安科只有两人,工作职能对全县派出所治安工作做法律法规方面的指导,因此,公安局没有直接管理社会治安工作的机构和警力,我到有个设想,按照齐县长要求,可不可以成立一个治安大队,由公安局直接指挥,这样就能做到齐县长要求的那样了!”
“可以考虑。”齐昊回答到也爽快。
吴局长说:“齐县长有所不知,建立治安大队,必须要有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县政府不批,成立起来也无用。”
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由刘县长分管,齐昊考虑下,刘县长应该支持,他说:“这事我找刘县长汇报,你那边着手准备。”
吴局长问:“齐县长意思,治安大队要设多少人?”
齐昊说:“八至十人,与治安科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治安科长可以兼治安大队长,设一个副大队长抓具体工作。”
讲得这样细,吴局长意识得到齐昊对这事考虑不是一天两天时间了,他心里寻思,既然考虑不是一天两天了、又是力主的事情,治安大队长的人选恐怕他心里有人了,这人该是谁呢?
汪治才吴局长排除了。
付原野吴局长也排除了,付原野的酒喝得有点烂,这是在粮站工作几年没事养成的习惯,看来是改不下来了,搞治安工作显然不合适。
刘少林、许波也应该不是齐昊的人选,齐昊专门提到设一个副大队长抓具体工作,那大队长就应该是现任治安科长,那么,副大队长,吴局长一下明白了,副大队长应该是舒小海。(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