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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纨裤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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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纨裤子弟 (第1/3页)

    阳光带来久违的暖意,大地染上了一层新绿。

    几只蓝翼鸟抖动着自己美丽的羽毛,忙着筑起新巢。

    就连行在寒沙之漠中的旅人,也可以感到刺骨的寒风似乎不再那么冷冽,火驼马也行得更加快了。

    春天到了。

    那种细细的“咯咯”声已经响了整整一夜,黎明时声音越发响了,只闻“哗啦啦”一阵阵巨响,彷佛有万马同时奔驰一般,震得整个思克堡都跟着颤动起来。

    整个思克堡的居民,狸族人、猫族人、狗头人、野鹅族人……所有人都像突然被打了一针兴奋剂,激动地跳了起来。

    “多伦河解冻了!思克堡的春天来了!”

    大家兴奋地说着同样的话,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神色。

    思克堡是一个中型城堡,距离寒沙之漠不足百里,属于血族的领地。

    这座城堡与寒沙之漠间隔着一条多伦河,从东乐土大陆来的旅人在穿越了寒沙之漠后,还要越过多伦河才能进入西乐土大陆,因此思克堡同时也是一个大型码头,为来往的旅人解决补给问题。

    思克堡因为多伦河的存在而兴旺,是真正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每当多伦河冰封的时候,就是思克堡最为萧条的时刻,那些旅人可不愿意徒步穿越冰封的河面,那等于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所以每年在多伦河解冻的时候,思克堡的居民都要载歌载舞的庆祝,在这个时候,居民们都会拿出精美的食物,免费招待路过的旅人,更有各种娱兴节目,狸族人的“傀儡戏”,猫族人的“长篇大鼓书”,甚至还有野鹅族美丽的少女……

    这就是思克堡的“春日庆”,东西乐土大陆很多人都会算准时间,在春天赶到思克堡,共襄盛举。

    要知道,野鹅族的少女可是与天鹅族的美女齐名的,不知有多少人为此蠢蠢欲动,早就打好了小算盘。

    由于思克堡的地理位置特殊,所以这座城堡并不属于任何一名血族的贵族所有,直接由萨利秀控制。

    血帝萨利秀,为此专门调派了一个狗头人的三等团守卫该堡,团长汪特夫就是这座城堡的最高军事长官了。

    在这个大日子里,汪特夫并不轻松。

    虽说萨利秀大帝再次掌权后,血族与圣堂的关系突然从誓不两立变得和平起来,乐土大陆已多年无战事,但他仍然要小心那些在春日庆里溜进思克堡的小偷和强盗,尤其是那些长年流浪在寒沙之漠中的鼠人盗贼。

    为此汪特夫派出了自己所有的手下,他的狗头人士兵早就被布置在思克堡的两个堡门和城堡内,仔细盘查着来往的旅人,以防被有心人混水摸鱼。

    “大人,有人带来了大帝的亲笔信。”

    汪特夫正站在城堡上,望着下方成千上万名等待进城的旅人,忽然有一名士兵匆忙跑来报告,手里还拿着一个黑底红边的信封。

    汪特夫一眼就看出那信封是血帝萨利秀的御用之物,不由有些紧张“什么?大帝的信?送信的人在哪里?”

    “那是一位高贵的男爵。”士兵道“他老人家把这封信留下就走了,说要大人亲自看。”

    “这就是血族人的骄傲吗?”

    自己前不久才被大帝授予了勋爵的爵位,来人却是真正的血族男爵,很显然这位男爵是不想见到自己,与自己这个狗头人平起平坐。

    想到这里,汪特夫有些失落地从士兵手中接过信来,只拆开看了一眼,立刻苦起脸来,心中连连叫苦道“我尊敬的大帝呀,这不是真的吧,公爵大人怎么也赶来凑热闹了?大帝保佑,但愿公爵大人不要在这里搞出什么事才好……”

    在坎比斯堡通往思克堡的大道上,此刻有一辆华美的马车,正由西向东,缓缓行驶着。

    那是一辆绝对称得上奢华的马车,整辆车宽约两丈,长足有四丈多,车身外雕刻着各类精美的图案,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为了拉动这辆巨大的马车,竟使用了八匹高大的火驼马,尽避如此,车的速度仍是很慢。

    八名骑士簇拥在马车的四周,其中的七人都是一身银色战甲,披着雪白的披风,座下却不是火驼马,而是一只只恐怖的巨狼。

    座狼骑士!

    传说中守护高阶贵族的恐怖骑士,狼骑士中的精英战士!

    马车中坐的究竟是什么人,竟然有座狼骑士贴身保护?

    另一名骑士穿着血红色的战甲,肩上罩着件黑底红边的披风,五官生得十分英俊,面色却苍白如纸,双目偶一转动,竟有丝丝红光射出。

    他的座下既非火驼马也非座狼,而是一只巨大的黑色蝙蝠,那只蝙蝠双翼张开足有两丈长短,四只利爪蓝光闪闪,显然蕴有剧毒。

    血色战甲,蝙蝠坐骑,正是西乐土大陆的强者,连天使战士见到也要震惊的─血战士。

    年轻的霍勒子爵原本只是个血族中的平民,萨利秀重掌大权后,为了打乱血族的旧有势力,颁行了一系列选拔人才的政策,他才得以崭露头角,并在短短几年间获得血战士称号,被破格授予子爵的爵位。

    虽然在那些资深贵族的眼中,霍勒子爵这类新兴贵族不过是个政治暴发户罢了,但是霍勒子爵已经对此十分满意,为此他甚至发誓终生忠于血帝萨利秀,凭着这份忠心,他成为了萨利秀的心腹。

    想到这些,高坐在蝙蝠上的霍勒又是得意又是郁闷。

    能够成为大帝的亲信,自然令很多人羡慕,可又有谁能知道,身为一名血战士的他,每天都在做些什么?

    一名保姆!

    是的,就是一名保姆,除此之外,霍勒子爵再也想不到更恰当的形容了。

    望了眼身边那辆豪华的大车,霍勒忽然感觉牙根有点痒。

    车厢中的布置足称豪华,地面上铺设着产自东乐土大陆的金丝绒地毯,四面的厢壁上贴满了装饰用晶石,被烛光映得闪闪发光。

    在车厢的中间,摆放着一张硕大的四方形桌子,桌子是上好的绿松木打造,边缘处镶满了价格昂贵的绿松石。

    桌旁的一张高背软椅上坐着一名十六、七岁的血族少年,头戴船形帽,身穿金丝双排扣短上衣,腿上套着一条厚厚的白色长统袜裤,看上去倒像是地球上欧洲中世纪的贵族。

    一名娇躯半裸的狐族美女坐在他膝盖上,银铃般的笑着“公爵大人,您又要赢了,嘻嘻。”

    少年嘿嘿邪笑着,打了个响指,狐族美女立即识趣的拿起桌上的银杯,往里面倒着红酒,看看银杯将满,狐族美女才停下手来,轻轻晃动了一会儿杯子,才将银杯递到少年手中“公爵大人,酒好了。”

    少年接过银杯,一口将酒喝下,扬手将银杯抛向车外,望了望面前两个汗流浃背的倒霉家伙一眼,道“十万金币,嘿嘿,谢谢了,我的朋友。”

    坐在他对面和左手边的是他的两大酒肉朋友。

    坐在对面,穿着一身银色西服,右手上戴了三只晶石戒指的家伙是雷.斯特拉.秋伯爵,是帮助萨利秀复位的大功臣斯特拉大公爵之子,和他那个能征惯战的老子比起来,他完全是个没用的花花公子,与我们的主角,小生.任.萨公爵大人很是臭味相投。

    坐在他左手边的家伙名叫拉登.雅克.本,是那位死在任天生手中的雅克亲王留下的唯一血脉,萨利秀看在他父亲一片忠心的分上,也封了他一个伯爵的爵位,只可惜这小子太不争气,除了吃喝玩乐,小生.任.萨公爵大人实在想不出他还能做些什么。

    这小子打扮的很风骚,大男人居然涂脂抹粉,穿了身中性的丝质服装,两个袖子肥的有点夸张,到手腕处却突然束紧,这身服饰配上血族人天生的英俊,使这小子看上去还真有几分潇洒的味道。

    当然,如果此刻他的额头上没有那么多冷汗的话。

    此刻这两位“血族的后起之秀”、“尊敬的伯爵大人”正瞪着双眼,把目光凝聚在面前那张绿松木桌上,额头上汗落如雨,紧张地把怀中的狐族美女都忘了。

    桌子正中摆放着一个白石做成的四方状物体,里面正有三只怪模怪样的虫子在互相争斗。

    三只虫子都生有六足,二足用来支撑身体,另外两只则高高举起,彼此缠斗不停。

    其中的两只是金色的,身长足有四寸,却被一只身长不足三寸的七色虫子逼得连连后退。

    那只七色虫子越战越勇,眼看就要获胜,从三人的表情来看,那两只金色的虫子显然分属于小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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