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回 丧家之犬 (第3/3页)
“去,一边去,没看这哥儿们正忙着拾金不昧呢!”红头发一脸的不耐,呵斥着身后的刚刚露出脸的一个女孩。
李家诚惊呆了,这世界上真有这种女人,整个脸蛋像是用水萝卜雕成一般。白里透着红,红里嵌着白。眉一根根的斜倒着,不是描画过的那种假而俗气,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一个词,怎么说来着?对!眉清目秀就说的这种眉眼。不过这眼是杏眼,给人一种轻浮的感觉,可惜了!嘴唇小而红,在明亮的灯光下闪烁着星星点点。嗨,又可惜了,太做作多余,点什么彩唇啊!暴殄天物,小女孩自然清纯点不好么?
“怎么样,我这朋友,还看得过得去吧?”红头发倒是没有在意有人在暗中偷偷观察他领来的伙伴,大大咧咧的倒是豪不掩饰自己带的好像是一个装饰品似的,供别人品评,但语气中还是有稍许的自豪。
“什么朋友?是女朋友!”杏眼倒竖,倒是别有一番风情韵味,纠正着前者的错误。
“女朋友和朋友是一个概念。你是我的朋友,又是女的,那自然就是女朋友了,不要较真好不好?真烦!”
“绝不是一个概念,比如眼前这哥们,你可以说他是你朋友可以,但你能说他是你男朋友吗?”
哇塞,这女的好一副灵嘴利齿,把个红头发说的一愣一愣的,仔细想了想,挠挠头,嘿嘿一乐:“你说的好像有点道理,但你也不能见人就说你是我女朋友,这让我以后还咋交别的女朋友?记住了吗?”
“那,那,我在没人的时候可不可以当你女朋友吗?”凶狠的水萝卜转而怯怯的问。
李家诚又要晕倒,但这次不是饿的,是被雷的――这世界上真有花痴?
“好吧,随你。”红头发满不在乎的答应。这小子长得跟一痞子似的,竟然有如此艳福,而且这傻货好像是急着甩烂抹布似的要把人给甩了似的,李家诚又被雷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