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节 衙内筒子 (第2/3页)
想去吐蕃,放我一条生路如何?”
衙内筒子满意地嘀咕:“这还差不多,我,我爹吃软不吃硬。”
身后的一干人忍笑忍得全身发颤。
王启海踌躇半晌。他固然天生会打战,若不是机缘巧合投靠了华家,只怕早就埋骨黄沙,骨头都会咧着嘴笑了。华家保他出战从无制擎,一路官运亨通,做到如今这个高位,做人不能忘本。但是说实在要捕杀刘仲这件事却让他如鲠在喉。他不识字,奉行的做人宗旨完全来自说书先生和宗族耆老。对梁王刘鹏弑师杀妻不算,居然还要灭子的恶行很是不齿。
他本是屠夫,当初因为路见不平杀了一个调戏妇女的地痞而逃走从军。妻子何氏在他走后不久生下这个儿子。可是家里没了顶梁柱,生活一落千丈,何氏四处给人打些小零工,最后实在过不下去,他又一走无音信,人人都传说他死了。为了养活这个儿子,何氏无奈之下将自己典给一个土老财。那老财主十分有钱,生了十来个闺女,愣是没儿子。他一口气租了五六个已经生过儿子的婆姨。可能是耕耘过度,儿子没生出来,老财主却生生累死了。滴水成冰的大冬天里,她们什么也没带,被剥得只剩一身单衣,全被土老财的大老婆扫地出门。何氏就在那时染上了风湿病,再不能做事,母子俩只有行乞度日。直到儿子八岁。他当了一个副将,趁着军队调防经过家乡的时候请假回家,才知道妻儿的惨状。他的上司听说此事,二话不说叫他回乡剿匪,有了这个借口他带着手下进驻那个老财家,将老财的大老婆一刀宰了。而他的上司正是华家的人。
这个儿子他亏欠得太多,小时候被人欺负的狠了,被吓成了一个结巴。跟着妻子在乡下长到了二十郎当岁,却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傻子,别人给根针他都当棒槌使。混到如今,就是仗着他的势都没能混上个媳妇。他本来在丫鬟里挑了一个叫做钱串子的能干丫头准备给他做媳妇,结果连钱串子那样长相普通的丫头都看不上他,硬骗着他上街找女人,却鬼迷心窍迷上了那个吐蕃少女。现在看来准是这个儿子傻气又犯了,跑去给人家报信,却被抓了当人质要挟自个。
想来想去,饶是王启海这个征战一生的名将也没辙。吐蕃人性情悍狠,自己要是不妥协,他们被激起性子,只怕真会一刀宰了儿子再跟自己拼个鱼死网破。他只有这么根独苗,一把年纪了,总不能让他白发人送黑发人。也是关心则乱,再加上是晚上。客栈门口比不上灯市亮如白昼,他愣是没看见儿子跟人家哥俩好来着。
刘仲见他态度犹豫,一语点破关键:“我的祖母是华太后,我也是半个华家人。”
王启海大悟:是咯,捕杀刘仲只是梁王下的令,华家却没有吭半句。想通一个关节,再加上儿子在人家手上,他大手一挥爽快道:“走吧。”
一群人直奔城外而去。
土匪王九春带着一干人拱手告别:“世子爷三句逼退王老将军,在下佩服。他日若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来鱼渡找我王九春。只要在下还活着。”说完扬长而去。
刘仲站在长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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