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1、又见方木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1、又见方木 (第2/3页)

跳起来就跑,但很快被干警制服。被带回局里突审后,黄永孝对他实施的四起强奸杀人案供认不讳。

    黄永孝,男,21岁,高中学历,景城市八台镇前进乡人。2000年高考落榜后,他选择复读,一年后再次参加高考,结果还是名落孙山。之后黄永孝就随其叔父进城,曾经在多个建筑工地打工,但每次从业时间都不长。后经其叔父介绍在该建筑工地打工,因其有一定文化,被安排做测量员。黄永孝被捕的时候的确穿着一件很旧,但是洗得很干净的白色衬衫。

    方木对犯罪嫌疑人的外貌、家庭背景、工作环境、生活习惯的描述与黄永孝的情况惊人地一致,唯一的出入就是黄永孝父母离异多年,黄没有男性兄弟,只有一个姐姐,早随着母亲嫁到了外地,已经断绝了来往。但这已足以让干警们对这个貌不惊人的男孩刮目相看!

    方木解释说:从现场遗留下来的线索来看,凶手进行强暴时,是采取后入式体位。这是一个颇有意味的姿势。它象征着凶手在行凶时,渴望征服的快感。那么他在现实中,多半会是一个失败者。

    将不正常的性虐杀行为作为发泄对社会仇恨的方式,这意味着凶手很可能是一个与女性无法建立正常联系的人,而这种人往往在一个缺乏女性关怀的环境中生活。同时,具有这种性心理的人年龄不会太大。因此,凶手应该是男性,年龄不会超过25岁,家中没有女性长辈,或只有兄弟,具有挫败的人生经历。

    关于案发地点。建筑工地的顶层,诚然是满足凶手征服城市心理的好地点,同时也意味着他对于这类场所的熟悉。因此,凶手应该是一个在建筑工地有从业经验的人。而这样一个性心理异常的低收入者,可能去过某些色情场所。他的经济能力不允许他去嫖娼,比较合适的地方是那些低档的、常常在午夜之后放黄色录像的录像厅。

    而尸检又表明,其中一个被害人左手的指甲撕裂,在其尸体仰卧位置附近发现的断离的指甲中,发现了不属于被害人的皮肤组织。这很有可能是在与凶手的反抗过程中所造成的。如果是从背后挣扎,那么被害人的双手能够接触到的部分,最大可能就是凶手的双手。既然指甲是被撕裂的,也就意味着指甲在划破凶手皮肤时,肯定是与某种坚硬的物品接触后发生撕裂的。而这种坚硬物品极有可能是一块金属质地的手表。

    一个在建筑工地从业的人,戴一块金属质地的手表,这本身就有点不同寻常。那么这个人一定是想表现出他的与众不同。那他就应该是一个具备一定文化水平的人。在建筑工地打工――具有一定文化――有人生挫败的经历――年龄不超过25岁。最贴切的答案是:一个来自农村的高考落榜生。如果是这样一个人,那他一定还有其他的方式来表现他与其他民工的差别。例如一件区别于沾满水泥的工作服的白衬衫。那么,他就是一个短发、偏瘦、戴眼镜、有一件白色衬衫、左手腕戴块金属手表的人。

    方木讲述完自己的理由之后,专案组的干警们一片沉默,每个人的脸上都写着复杂的表情。的确,当推理的过程被一步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