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三章:狗血的英雄救美 (第2/3页)
个个染着黄发,边上有个肌肉男,手臂上还弄了个刺青。满脸淫笑,齐齐向自己身处走来。
宁采荷心下害怕,忙跨上自行车,准备快速离开这里。要不然,若是被这些败类缠住?宁采荷无法再想下去,此时的她只想着逃跑。
可惜。自行车不是火箭。加速度那是比较慢的,在宁采荷急着离开这里的同时。那几个街头混混早已跑了过来,一把将自行车拉住。
“别跑呀,小妹妹,哥哥不是坏人?”
怎么看怎么不像,这样的街头混混实在是太没品味了。就算小孩子看到你,也必当你不是好人。别人总防备你。你就是想干坏事,还真得担当一些风险。真是丢了坏人的脸面,难怪只能在街头混了。
“让开,我爸是公安局的。你再碰我一下,到时候通通把你们抓进班房。”
宁采荷老爸只是个商人,和公安局地那是没有一点关系。这只不过是宁采荷借以此来吓唬一下这几个混混罢了。
只是,宁采荷这套小把戏,哪能蛮得过这些混混。若是宁采荷强势一些,那些混混还真有些信了。只是现在看看宁采荷。刚说完这话。手儿扶着的自行车,却已不住的颤抖。显然是怕到极至。哪来他爸是什么公安局的。
“哈哈,小妹妹,不要吓我。我们一不犯法,二不犯罪,就算进了公安局,也是不怕。”
况且,班房他们又不是没去过。这都是加常遍饭了,想想他们的扑位,或许仍然给他们保留着呢。就等着他啥时再进来,也省得再搬。
不得不说,说这话的混混长得还算厮文。白白净净的脸庞,还架着一个书生眼镜。只是流着中分发型,一下子糟蹋了大好形像。
“你……你们想干什么?”
宁采荷已经有些绝望了,内心恐慌之情不由言表。
“也没啥,今天晚上哥几个打算一起去吃宵夜,准备请小美女一起前去乐呵乐呵,你看怎么样。”
那个身上几块疤痕的精壮男子很是爽快,直接说出了目的。
他也不怕宁采荷跑掉,现在地女孩子大都胆小,吓吓她,她就不敢抵抗。若真碰到几个英烈女子,誓死不从,他们还真不敢下狠手。混混也明事理,谁喜欢没事天天跑那牢房,难道那牢房的待遇比别处好?“我要回家……你们放开,不然我喊人了。”
喊人,此时离周边几家居民已有些距离。宁采荷还真没有把握,凭她的嗓音,能不能把居民喊来?
“你叫吧,就算你叫破喉咙也没人答应。”
斯文混混刚刚看了九品芝麻官,那句台词恰好记住。现在马上就能用上,不由的大是佩服自己。然后又甩了甩长长的头发,从口袋里拿出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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