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七十章 栽赃的缘由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七十章 栽赃的缘由 (第2/3页)



    不过问题就在于,查来查去,却没发现秦兴国跟赵兴华之间有巨额的资金往来,顶多有些小礼物,小烟酒,小饭局,但都构不成行贿受贿。也就是说,赵兴华身为省长,自己的银行账户以及其他方面的财产都看似很正常,没啥额外的大宗收入,而秦兴国则至少在账面上没有给赵兴华送过贿赂。

    调查到这里,就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境地,因为像赵兴华这样的高官,如果没有实际过硬的证据,是无法顺利落案的。

    当初调查组来之前,举报人明明信誓旦旦说一定有事的,再加上上面刚换届,正在整顿吏治,要搞什么新风气,纪检部门也急需几件大案子证明自己,否则他们也不会轻易莽撞的就出动来调查赵兴华这样的省级大员的。

    说白了,调查组这次来调查赵兴华,实际上是有些草率了,是一种在zhōng yāng新领导班子上台后,zhōng yāng纪检部门某些官员急需要证明自己价值的一种行动,只可惜就因为太过急切,很多准备都不充分,并且自以为下面的官员没有干净的,只要一查就一个准,这才没有提前搞清楚,就高调派人下来调查。

    谁知道,就真的查到一个没啥表面大问题的省级官员!

    因此,为了向领导证明自己的价值,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为了……总之有很多理由,都必须让调查继续深入下去,并最终把赵兴华扳倒,否则,就是纪检部门的失职!

    考虑再三,调查组觉得,再审讯赵兴华本身已经没多大意义,毕竟他收入正常,支出正常,也没有情人小三,更没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其他亲戚也关系不密,没啥来往,因此突破口就就选择了秦兴国。

    只要秦兴国亲口承认行贿,并且说出他隐秘的行贿手段,比如在国外用假名置办产业啊,比如给赵兴华在瑞士银行等保密xìng强的银行存入大笔私密资金啊等等,这才能让调查继续下去,并且扳倒已经再也不能善终的赵兴华以及其背后的靠山们。

    换句话说,只要秦兴国肯配合,承认行贿,哪怕赵兴国不承认也没关系。

    如果是在过去,像这种情况再简单不过,先突击审问,如果秦兴国死不承认,也好办,直接来个栽赃陷害就成,反正像这种高层博弈,本来就是派系斗争,如赵兴华那种人,可能还需要点真凭实据,但像秦兴国这种商人,根本就不需要真凭实据,吓唬吓唬就会就范了。

    但问题是,现如今时代已经变了,特别是官场,自从新领导班子上台,搞了什么新风气,新时尚,新改革,所有的一切官场行为,都更加讲究程序正确,因此对秦兴国,既不能搞私刑,又不能栽赃陷害,只能想法诱供,比如用一些利益手段,让他开口承认给赵兴华行贿。

    可是,这秦兴国就是继续死不承认,无论如何威逼利诱,就是不承认给赵兴华行贿,只是说他都是通过正当竞争拿到那些工程的。

    当然,调查组不会只是这么一种办法,他们还有一个大杀器,那就是查账,通常一个大公司是不可能没有问题的,特别是往来账目,只要调查组一点一点的查账,总会查到其中的隐秘。

    可是,调查组那一群会计没rì没夜的查账,查了个翻天覆地头昏脑胀,但也查不出什么大的端倪,他们除了查到秦氏集团有一些偷税漏税以及其他商业方面的违规行为外,还没查到秦兴国的公司有什么重大行贿嫌疑,而那些偷税漏税,对秦兴国的影响不大,甚至很多情况是跟秦兴国没关系的,是下面的中高层员工的私自行为。

    现在的问题又来了,当初调查组为了方便调查,是先把秦兴国给扣留羁押的,但是法律规定,羁押期限最多不能超过两个月,除非是案情特别复杂,取证困难的特大案件,才可以在案情无法结案的时候,经过检察机关批准,再延期最高两个月。

    通过省检察院通过延期并不难,但问题就在于,就算延期了,秦兴国还是一口咬定没行贿。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