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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小妹的故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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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四章 小妹的故事2 (第1/3页)

    (.  . .

    中秋圆月,多情的洒满一屋柔光;千古以来文人对月光的赏识也无法消除此刻的恨意,为何世人遗忘我的今夜,如走失的孩童蜷缩墙角,冰冷,茫然,无助;

    拖着如僵尸般冰冷的身躯,终是要沐着月光,依靠了从不敢依靠的依靠;疼痛般烧灼过后,机体终有了温度;

    喝下加之华是什么感觉?烈;

    月光依旧多情的洒着,洒着……也柔柔地漫过我的眼睛,漫过满是皱纹的心池;也许,月亮真是多情,所以嫦娥奔月而去;也许因为嫦娥孤独寂寞,所以吴刚酗酒与之共享共醉;

    今夜,形单影只,只有在月光里把自己灌醉,醉成一堆相思,洒满一地的月光,也饥笑着那落寞的一汪清泪;

    一个人的中秋,一个人的生rì;小妹的生rì与中秋同一天,似乎已经习惯了一个人;

    暮秋,没有秋雾迷朦,没有菊林芬芳,没有木叶飘絮,有的只是那喧嚣的机器轰鸣,那都市的嘲杂,还有那夹杂着腥咸的风,有些恶心,呕吐;

    一个人的饭总是很难做,总是米连锅底都没盖住,熟了全是锅巴……

    小妹现在已经不住厂宿了,在经过几次的与着荒凉的山头树林过夜之后决然的租凭一间小屋,虽然算是很大一笔开支,其实也就两三百块钱的一间很小的房屋,但对她来确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只是不想再有丢掉工作时再在荒凉的山头树林过夜,那太过寒冷;

    小妹所居住的地方是一个类似屋村的地方,挺大一栋房屋,里边隔成一间一间的单间,住在这里的大都是已经成家的打工者,很少有单身的居住;每每看着别人出双入对,总是有些失落;打开房门便不知道要做什么,无边的孤独寂寞侵蚀着黑夜,于是便学会了酗酒;

    酒,是个好玩意儿,既能哄自己又能骗别人;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个重大发现,于是便再离不开;

    一整天,十几个钟时那算是标准的工作时间,更不论加班几十个钟,总是疲劳非常,全身疼痛得难以入睡;明明累得都快没个人了,可就是睡不着,加些酒jīng,顺利入眠,再离不开;

    不知道是谁说过没有伤痕的女孩是不会爱上吸烟的,没有受过伤害的女人是不会爱上伤口的,一个没有受过伤害的女人也是不会爱上烟的……

    烟不是一种生理需要,烟是一种心理需要;其实在无数个黑夜里难以睡眠的女人也是会爱上烟的;

    落寞的墨sè里,丹唇上那二寸长的纸卷,是那样能给人以伴的温暖;那被孤独寂寞所侵蚀的黑夜里,除了酒jīng的迷醉可以让人忘记一切,只是却太过绝望,而烟的那一抹猩红,能让人有那犹如烟丝细小的希望,显得不那么的凄凉;

    不知道一般的单身女孩子的宿舍是什么,只知道小妹的宿舍却是比一个单身男人住的地方更加杂乱;被褥胡乱堆着,那也没什么,只是那布满几乎整个房间的空酒瓶,还有那随意弹出的烟蒂,甚至都找不到下脚的地方,看上去比一个单身男人的宿舍更加的邋遢,让人不敢相信那是一个女孩子的房间;

    快入冬了,加班也差不多了,不用再连做个几十个钟,还万分难得的休息一天;好好慰劳自己,买些酒菜;

    露天的小市场,应有尽有,甚至还有收头发的;只是小妹现在已经不留长发,原因很简单,头发太长做事的时候不方便;当然,所谓不留长发,只是不再如在家乡做姑娘那时那般头发可以留着都齐地,只留着披肩的长发;

    刚进入市场范围内,小妹便径直走到酒铺前;这个市场里除了肉蔬外,其他的rì常百货大都是一些人从厂里偷,或者说拿出来私卖的;因此,酒自是要比商店里那些兑了不知道多少水的酒要有劲得多;不知道什么时候小妹习惯了烈酒,如啤酒这类只能称之为饮料;

    “我的头发,要吗?”小妹正尝试着哪些酒兑的水要少一些时,听着有些怯弱的声音这样说着;莫名的就有那么些意思,因为那是一个男声;或者说是小妹也曾经卖过头发,却从未见着有男人的头发可以留到可以卖的长度;而当小妹转身看着那人时,发现其头发还真挺长的,似是下意识的后退了一小步;

    在这座城市里有三种人不要去招惹;一是穿制服的人,二是留着平头或光头,一看就很凶的人,三就是头长很长的人;

    原因,很简单;

    穿制服的,那不用解释,自古以来那都是民不与富斗,富不与官争,穿制服的在这里被打工者们统一而简单的称之为当官儿的,是最为不能招惹的;而那些留着平头或光头的,看着就很凶,作为流落他乡的打工者自是离得越远越好;至于那留着长发的,而且还穿着得很斯文的,这也是惹不起的,甚至这是比那些看着就一副凶悍的流氓样的人更惹不起的;

    那些看着挺凶的人,其实就是街面上的流氓地痞,也就是在街面上打个架,斗个殴,拼个片刀子什么的,顶多算个小混混儿;而那些留着长发,穿着斯文,大都是什么西服衬衫,这样的人不是地痞流流氓,却是比地痞流氓更可怕的人;这样说似乎也有不妥,他们以前也是在街面上拼片刀的流氓,用流行的话叫混好了,于是便斯文了,但却更加的可怕了;简而言之呢,那表面上看着是地痞流氓的,可以称之为凶狠,而这些长发斯文的人那便叫做狠毒;

    小妹看着那长发的男人,不需要理由的便有些心悸;在这里打工这么些年,钱没挣着多少,却是学会了如何在这座城市里生存,哪些人是她这样一个打工妹惹不起的,那是一眼便能看出的;以此,这只看一眼那个男人,便没由来的有些心悸,却又莫名的想看看,不仅仅因为没见过男人卖头发,还因为那男人的怯弱样儿,让人挺有那么些好奇的;

    那个男人的个儿不算高,头发确是很长,都到腰部了,却很脏很乱,看上去似乎是好久都没有清理过了的,看不清楚脸,被那又长又乱的头发给遮住了,像个流浪的叫花子,却又不像,因为那男人的身上那件虽然同样是脏乱的衬衫,却是正宗的蜀锦,且做工jīng细,绝不是那些暴发户用的劣等蜀锦;

    小妹现在是在一间挺大的制衣厂工作,工作不高也不算低,一个车间的指导师傅,自是一眼便能看出,老本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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