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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有支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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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章 有支乐队 (第3/3页)

”的旗号唱他个七个月,若是真有效果,那可就不是一般红了。

    王可凡觉得这事情有戏,便道:“你这么一说倒是没问题,咱们组个乐队凑爱心款,至于生活费,就从善款里适当拿一点。”

    年轻人一听王可凡居然答应了,不由激动道:“哥们儿啊,我在这广场上守株待兔整整三天,可算让我等到你了!”

    王可凡怎么听怎么觉得这比喻怪别扭的,可还是微笑道:“带我去见见乐队的其他人吧。”

    “好,马上就联系。”年轻人掏出手机,一个一个电话打过去,大声嚷嚷着让众人到哪里哪里集合,生怕路人们不知道他这是要组乐队似的,话语间充满了学生特有的虚荣味道。

    王可凡跟着年轻人走了十几分钟,在路上年轻人和王可凡互相做了自我介绍,年轻人名叫赵俊毅,是甬州市当地一所专科音乐院校的学生,今年大二,算是正在过人生中的最后一个暑假。因为到了大三,他们就得开始实习了。

    赵俊毅领着王可凡进了一个老式的小区,小区里全都是不高于六层的老房,不过绿化倒是做得不错,虽然谈不上鸟语花香,倒也总比烟尘满地的大马路要好许多。

    七拐八拐了一会儿,两个人终于在一个小亭前停下。

    亭子里,这时候已经坐了两个人。一男一女。

    见到赵俊毅,那个男生马上起身问道:“俊毅,他就是你刚刚找到的吉他手吧?”

    王可凡道:“你好,我叫王可凡。”

    男生点点头,道:“我叫周钊,是乐队主唱。”说完,又介绍身边的女生道:“她是我女朋友,孙婷婷,学电子琴的,就是……键盘手了。”

    赵俊毅又忙补充道:“还有一个打鼓的胖子没来,贝斯我来弹,加上你,我们乐队就算齐了。”

    王可凡微微点头,又问:“那咱们第一站先去哪儿啊?”

    赵俊毅一阵沉默后,反问王可凡:“你觉得,我们应该先去哪儿?”

    王可凡抬头看了看蓝天,想瞧瞧是否会有乌鸦喊着“傻瓜”飞过。怎么感觉和这几个学生组乐队,是一件特别不靠谱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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