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乱花渐欲迷人眼 (第2/3页)
在一起般,一个就是个遇事极度认真的偏执狂,一个就是百依百顺百忍成钢的良妻贤母,或许也只有她才能忍受跟着这么一块石头吧。
对胖子宿舍里的那俩位,大雄认识不足,只知道其中一位就是典型得了网瘾综合症沉迷于网游的少年,另一位可以说得上是位电脑发烧友,有他跟着你去买电脑,他能把电脑城里的那位给你推销电脑的说得对方无地自容,这倒不是夸张之言,的确有一次,大雄和他一起去帮班里某位同学买电脑的时候,他可是在电脑城那里舌战群儒来过的,把在电脑城里干活的那位师兄唬得一愣一愣的,深怕别人明天就过来把自己的饭碗给抢了。
总体来说,大雄在女孩子面前,总能表现出超水平的文采,对于那几位同学,在结合了他们之后的真实经历,也是能够说出一些味道来的,倒也让她听得津津有味。
做为毕业之前的聚会,要说不喝酒那是肯定不行的,要说喝酒没喝醉,那也是肯定不行的,所以聚会到了中段,就是大家在互相拼酒烘托气氛了,本来她是没打算喝的,但禁不住现场气氛太过热烈而群众们又热情高涨,最后也只有被灌的份,毕竟对于快毕业的一群人来说,此情此景,或许会成为这一辈子最美好的回忆,会成为自己进入社会之前,最后的疯狂,那么就算喝醉了,又怎样呢?这或许也是人生中,最应该喝醉的一场吧!
做为其中的一员,大雄也是被灌了不少的,大雄酒量一般,所以倒是有点酒意上头,特别是看着这群应该说已经10年多没见过的同学,想着他们以后的经历,大雄突然感慨的想到,或者,10年后,就只有自己还是10年前的那个自己吧,就只有自己,还在原地踏步的活着吧,他们,都或多或少的融入了社会,成长了,也成熟了,也只有自己,还活在过去之中吧,又不由想起自己身边这位,10年之后,她也会和他们一样,成为自己只能在后面远远看着的存在,跟他们一样,会成为无法交流有代沟的人了吧。如此想来,自己会和她越来越陌生甚至最后再无来往,也是必然的吧,毕竟只有自己停留在原地的话,那么即使过去曾经有过多么深的交往,那么也会越来越淡越来越陌生吧,一想及此,大雄就觉得自己现在干脆就喝醉算了,不省人事的话就不用想太多的事情了。
她也被灌了不少,很难得她居然也能算是女中豪杰,居然一一接了下来,俗话怎么说来着,不会叫的狗才是会咬人的狗,平时不喝酒的人喝起酒来才是狠人。但从对方那绯红的脸sè来看,大雄觉得她应该也不好受,于是他提议先送她回去了,大家也觉得这是个好机会来着,就都乐意做个顺水人情给大雄,让他早退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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