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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老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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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章 老鹰 (第3/3页)

摇头,“他要是能跟住纳什,我就不着这个急了。”再看第一项,貌似老鹰能沾点边,他们的球员也都是那种摇摆人、不三不四类型的球员。但是仔细一分析还是不行。

    说乔约翰逊也好,艾尔哈灵顿也罢,他们的通吃多个位置更多的是体现在进攻端。防守端真就不行,中庸的能力让对手总能找到一个突破口干掉他们。

    三个主要看单个球员的选项不能施行,那就只能看配合的了。

    伍德森一琢磨,觉得这三项自己的球员也办不到。5个先发3个是新来的,全队没有一点默契度,你让他们这方相互补防换位,他们真的做不到。

    但是也不能什么都不做吧,于是伍德森一咬牙一跺脚,从中间挑了一个最容易的。

    “接下来我们打区域联防,随时去包夹纳什,不能让他在这么从容的组织进攻了。”然后伍德森就在战术板上挥毫泼墨,老鹰的球员围在他身边认真的看着。

    比赛开始后,爱迪生一看“2-2-1联防,防外线三分?没道理啊,不对,有点不一样。”

    锡伯杜是一个防守大师,他对于防守的敏锐度是爱迪生的几倍,甚至十几倍。“没错,不是一个一般的2-2-1联防。他们包夹的很坚决,很厉害,应该是想把纳什彻底挡在外边。站位是个幌子,本质是一盯四联,要限制纳什。”

    听锡伯杜这么一说,爱迪生一琢磨,还真是这么一回事。

    在nba中,一般来说,一盯四联是四个人站在油漆区的四角,然后剩下的防守尖兵追着对方的关键球员满场跑。不过魔术的打法是牛角进攻,所以纳什一般都是在弧顶运球。

    而伍德森正好就利用了这一点,他让尼尔森在弧顶脚踩三分线来防守纳什。这样既能发挥一盯四联的特点,不让纳什在高位晃荡,同时又有2-2-1联防的优点,防魔术在正面的三分球。

    老鹰的突然变阵,还真就起到了效果,纳什不能在高位肆意的和球员挡拆了,魔术的进攻也就出现了停滞。

    爱迪生一看,大手一挥,换下华莱士,换上哈达威。

    破联防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三分远投,即使是2-2-1这种倾向于防外线投篮的阵型,底角都有漏洞,更别说一盯四联这种死收内线的打法了。所以只要上一个有三分球的人,这个联防就是个笑话。

    至于换哈达威而不是马丁也是爱迪生深思熟虑过的。首先说进攻,马丁现在养成了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他不习惯当定点投手,你让他呆在一个空位等着接球投,他的投篮节奏会非常差。必须要跑起来,还得有个人在后边跟着他,给他压迫力,他才会投篮。

    再说防守,马丁的防守之差就不多说了。哈达威上场之后,去防乔约翰逊。乔约翰逊虽然是个得分高手,但是他并不是靠身体素质得分的,靠的是技术、节奏和意识,而这一点恰恰是哈达威的专长。

    结果就是老鹰刚打了没两个回合的好球,魔术一换人,就又被打回原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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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强调一次,虽然本书的更新速度开始纠结,但是绝对不会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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